解决问题莫等“曝光”后
吴尧舜
据媒体报道,最近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査所发现的一些问题集中曝光后,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关注。如:山西多地学校变相推销平板电脑,不交8800元难进“智慧班”;武汉车管所大货车上牌难,中介每辆车要收千元费用搞定;陜西夫妇卖5斤芹菜被罚6.6万元……,经媒体曝光后,被发现问题的地方部门,才着手解决。
然而,类似问题,在各地仍然经常发生,如前一段时期,安徽某地,环境脏乱差,公共设施损坏,道路破损人难行车难过等。也是当媒体曝光后、监督部门才着手解。其实,媒体曝光的多是一些老问题,为什么记者能发现问题,监管部门就发现不了呢?
由此,引发笔者的一些思考:一是工作人员责任心尚有欠缺;二是管理上没有建立常态化机制;三是平时的巡查检查“走过场”,监管挂了“空挡”。无论哪种原因,都是工作作风出了问题,非要等媒体曝光、监督之后再行动,补救工作做得再好,也是被动为之,百姓另眼看之。
必须指出:有些问题,群众向当地监管部门反映过,但未解决处理。根源还在于,地方监管部门,遇到事情踢皮球、遇到困难绕道走,不担当、不作为,存在着面对问题装聋作哑的不良作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懒政心态。
有些问题之所以久拖不决,很大原因是官僚主义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利己思维占据了某些人的大脑,缺乏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为民情怀。这种畸形的工作作风,如果得不到有效遏制、及时纠正,何谈以人民为中心,又如何让群众满意?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通过媒体监督倒逼服务效能的“提速”,固然是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良方”,但不该成为主要手段。一来,媒体监督毕竟有限,與论监督不可能替代各项工作监管;二来,凡事等媒体监督才解决,极易养成拖沓、懒散的工作作风,此风不可长。一些单位之所以在媒体监督之后反应迅速、整改彻底,一些“老大难”问题,突然又“不难”了。无非是害怕舆情扩大影响单位声誉,更怕领导和上级追责,这其实是政绩观出了问题。在媒体监督后迅速行动,也难逃“倒服务”之嫌。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作为政府部门也好,公职人员也罢,应当时刻谨记“群众利益无小事”,不断增强为民服务意识,遇事不推责、不搪塞,在群众工作等方面担当作为,积极履职,很多实际问题才不必依赖“媒体曝光”或“上级关注”就能及时得到解决,脚踏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只有这样,才是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真正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