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有网友@张秋生@杨维忠 :
麻烦向上建议,尽快拆除,更不能四处漫延!标准的懒政,庸政,才出此下策。
为此本人转给相关朋友请教得知,这是交警部门联合属地街道做的,是为了防止电瓶车上人行道挤占人行步道用的。
本人感觉方式方法是简单,粗暴了一点,有损城市形象。但也说明我们文明城市还在被文明的道路上,跟“我要文明”差距甚大啊!
你说怎么办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