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观察】小贩卖芹菜被罚六万六,从食品安全角度来看,罚的应该吗?
2008年的“三鹿三聚氰胺事件”让30万的孩子受到了影响!不少孩子肾脏受到了伤害,引发肾结石等问题。
因为三聚氰胺会通过肾脏排出,而引发生殖泌尿系统的伤害,膀胱肾部结石!
14年过去了,三鹿奶粉董事长田文华在监狱里面积极改造,成功获得了三次减刑,据说可能会在今年年出狱。
三十万孩子的受伤,死亡,换来的只是坐牢14年的田文华,但现在牛奶的质量好了吗?据说,还不如那时,从地沟油、毒火腿到放两年还鲜艳硬实的月饼,注射的疫苗,各种问题在每年的315层出不穷,以至于,吃不撒农药的特供成为有钱人的专利,而不是老百姓的基本需求。
基于这个背景,我是很能理解某些人对于陕西榆林市场监督局对小菜贩卖芹菜案,检测有农药残留,被判罚款66000的理解,我们某人还说,要学新加坡的鞭刑,这样,才能避免不安全的食物流入市场。
可,这两个事,可以类比吗?
让我们再复盘小贩买芹菜案。
首先,小贩夫妇是到菜交易市场批发了七斤芹菜,然后到自己的小摊贩卖,被来市场管理局拿走两斤,说是要做检测,其他五斤共计卖了二十元。一个月后,市场监督局找上门,说,你这个芹菜不合格,有农药残留,要罚款,罚多少,66000元,也就是说,相当于靠二万斤芹菜。
中央电视台说这是执法不当,小错重罚?我没搞明白,这个菜贩错在哪里了?
他能知道这个芹菜农药超标吗?这个责任是谁来承担,难道不应该是菜交易市场,就像常州的凌家塘,每批菜譬如十吨要抽样,合格才可批发,难道要小菜贩批发个几斤还要去检测才能出售?
第二,就算市管局要来检测,要拿二斤去吗?要知道,一共才批发了七斤,难不成拿回去其实是包饺子的?
第三、检测时间一个月,才来说这个菜不合格,那么,作为买菜人,如果有毒,也应该找上门了吧?既然没人,说明对人无害,你这个检测依据在哪里呢?小贩的严重后果在哪里呢?
第四、罚款66000元,这可是辛辛苦苦,夫妻两个要卖一年,才可能赚回的钱,当把他们逼到不能生活的时候,他们手中的切冬瓜的刀会指向谁呢?
说拿2斤菜的举动,我不由想起电视剧里面日本鬼子在中国市集上,看到农民卖养的鸡,上去拿一只,说,先让太君尝尝,对,他们是明抢,这里是暗夺。
孙立平教授一直在强调,要为社会底层提供好谋生机会,关键得让他们在市场中拥有机遇,来改善他们在市场里的地位。
这些年,人们为什么恨极了城管粗暴对待小商小贩的行为,甚至把夏俊峰刺死城管这样的犯人也视为民间英雄?
这背后不止是朴素的人性情感,更有反抗小权力践踏社会治理底线的权利自觉,真的,我们很多网民看不到这点,也许因为,他们很少到底层,也许,对于逻辑分析上面,没有去深究,但更多的是,我们要有真善美的情感,要有同理心。
当然,食品安全大于天,可,榆林夫妻菜贩的问题是食品安全吗?不是,问题是权力的任性,社会秩序断残,文明法治匮乏,社会生态恶化。
当对三聚氰胺事件里面的官员问责,始作俑者重责,这才是需要的,不仅要赔偿,还要鞭刑,可能,某些人最好用子弹!但,今年,田文华出狱,那年负责食品安全的领导,升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