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风险远大于事后追责
对于近日发生的有大学生在点海底捞外卖被炸伤眼睛一事,作为一名大学生我颇感震惊。可是在已知海底捞方已经作出相应的补偿后,并且这一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之后。我们也应当适当地从别的角度看待问题。
发生了这样的事,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是问责,是去考虑责任应该归咎于哪一方。但是在争论由谁来负责之前,我们首先更要考虑如何避免这样的事再发生。毕竟点外卖的学生不在少数,如果再发生此类事故又当做何处理呢?故而为了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我们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规避危险的再次发生。
首先,作为提供服务的一方最基本的是要确保服务的安全性,在知道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可以留下较为醒目的操作指南或者是注意事项提醒。当然,有些顾客可能会习惯性忽视这种提醒事项的存在,所以商家完全可以在与顾客通过电话联系的时候就进行说明。有部分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在购买稍大功率的电器时,一定会有一本关于使用说明的小册子,上面会清楚的记录使用时的注意事项以及如何使用,可能外卖相对于电器成本低,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也比较小,但是既然有这样的业务,那就要把安全成本考虑在内。
其次,是作为接受服务的一方一定要明确我们是被服务的但这并不代表就可以当个“甩手掌柜”,毕竟当事故发生时受伤害最大的还是 “顾客”。了解一定的生活常识并不是为了点外卖,但事实证明,就连点外卖都需要一定的生活常识。大学生,那基本上应该是成年了的,但是在先加油还是水这一厨房小常识上竟然产生了问题。当然,顾客花钱了就是享受服务的,没理由把问题怪到顾客身上。所以我们不究责,单纯的就事论事,我想和个人安全相比,多了解点生活常识也就显得没那么难了。
最后,我们可以采取措施尽可能地规避风险,但如果事故已经发生了呢?就像大学生点海底捞外卖被炸伤眼睛这一事件,在这件事报道出来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这件事是如何解决的。海底捞承担了就诊费用,并退还了餐费,我想这样的处理方式至少算是没有逃避责任,正面的给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案。所以,事故发生前我们努力去避免,如果事故已经发生了那就合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