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加大对“老养残”家庭救助力度
安 文
今天是第六个全国助残日,我们建议加大对“老养残”家庭救助力度。
所谓“老养残”家庭,是指老人要照顾一个或多个残障子女的家庭,其困难境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照护上压力——老人年老体弱,本身已是应被照顾对象,却要反过来承担照顾抚养子女重担;子女患精神残疾或智障、生活不能自理的,年迈父母压力如雪上加霜。二是经济上压力:许多残疾人无法就业,家庭主要收入依靠父母退休金或困难残疾人专项补助金,一些家庭是低保户或低收入户;支出主要用于残障子女的康复医疗。收入微薄、医疗及生活支出不菲,让这些家庭经济极其困难。三是未来压力:自己去世之后,残疾子女生活照料问题,让老人们忧心如焚,“怕自己先去世留他受苦”!四是这些家庭还面临社会歧视压力和其它精神压力,在社会日益边缘化。
目前残疾人托养需求缺口巨大,公办机构床位满负荷,现有残疾人托养医疗服务远不能满足日益增多的需求;针对“老养残”家庭的专项救助服务政策缺乏,社区支持不足,“老养残”家庭是最困难群体之一,亟待关注重视。因此,建议我市进一步加大对“老养残”家庭的帮扶力度,健全救助服务体系,将“老养残”家庭作为社区网格化管理的重点照顾对象。
1、掌握底数。民政、残联等部门和各街道要启动对我市“老养残”家庭全面摸查,电子化建档立户,掌握数量、类型、困难情况和服务需求等,为制订政策、投放资源、开展帮扶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
2、出台政策。请相关部门牵头研究针对“老养残”家庭的机构托养、日间照料和救助服务等专项扶助政策,制订分步解决问题的总体规划,采取分门别类措施。增加困难残疾人的专项补助金额,拓展覆盖面。提高实施居家托养服务的资助标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托养服务。
3、办好机构托养。尽快建设“老带残”托养中心等公办托养机构。同时选择资质和服务良好的民办托养机构开展“老带残”托养服务;支持信誉好的民办养老机构安排床位接收“老带残”,让“老养残”家庭老人与残疾子女一起入住。
4、加强社区康复工作。引导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建设分布各街道的残疾人社区康复和居家康复服务机构,方便残疾人日间托养,制订稳定政策给予支持,让其发展提升。
5、拓展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引入专业的社工服务机构,在日常照料、残疾康复、身体保健、心理调适等方面,为“老养残”家庭提供更精准专业的个性化服务。
6、实施帮老助残志愿者行动。在社会上招募与组织志愿者,为每户“老养残”家庭至少提供每天或隔天上门一小时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