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录特殊考生 合规却不合情
近日,河南高考生张某成绩超一本线42分,却因先天性心脏病,体检未过,被多所高校提档、退档。张某把自己的遭遇录制成视频发到网上,引起网友热议。按招生政策,高校有权拒录;但对高考生来说,却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
从制度层面来说,学校做法合规。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患有严重心脏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虽然张同学表示“只要有公办本科院校愿意录取我,我会签免责协议,犯病后不追究学校任何责任。” 但学校属于特定公共场所,承担保护学生安全的法定义务。若签订免责协议或协议免责条款,违反法律效力性强制规定,均属无效。学生一旦在学校出现生命危险,学校将难辞其咎。学校出于担责考虑,选择将考生拒之门外。
这一做法合乎规定,却背离人情。张同学在承受身体疾病的同时,依旧憧憬着大学生活,坚持完成学业。他的努力付出取得了成绩上的回报,却因为身体因素让即将敞开的“大门”再次合上,寒窗苦读数十载化为泡影。作为莘莘学子中的每一员,都渴望获得平等的对待。而有的学生因先天疾病不但没有获得帮助,还受到求学路上的重重阻难,不免显得社会人情味淡薄。
对于考生本身而言,高中毕业与大学毕业对于日后就业有着本质区别。本想凭着勤奋努力去填补先天的不足,却还是因为客观因素没能实现。看似减轻了学校负担,实际上加重了家庭、社会的负担。怀揣着成为教师梦想的张同学,本有机会成为一名人民教师,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却因为残酷现实,让社会的可用之才缺失了成长的环境,使其可能成为待业青年,让自身家庭去承担起生活起居,相关治疗的费用。
这一问题背后是权责纠缠,责任主体不明。法律部门应完善关于特殊考生法规条例,细化多种情况下的责任主体,明确学校对于学生安全的责任,让学校敢于打开校门,不让其承担过高风险。也应站在弱势群体角度,出台相关政策确保特殊考生的权利落实,提供公平公正的求学机会。校方也应与特殊考生展开沟通,了解其健康状况、适应校园生活能力等等,而非生硬的直接退档。
伸出有温度的双手,让光照亮每一个角落,莫让特殊人群寒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