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的存在在于维护公平 而非作为“挡箭牌”
近日,河南省高考考生张同学因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而被多所大学拒录的经历引发了广泛关注。
张同学高考体检前,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体情况会被高校拒录,他付出了很多努力希望通过高考来为自己的将来争取更多的可能性,以弥补身体上先天的不足。在竞争激烈的河南,他超过“本一”线42分,全省理科排名58040名,今年河南仅仅是理科考生就有51万人左右,这个成绩本来应该有很多的选择,但是因为身患疾病,几年寒窗终究无法战胜所谓的“命运”。
张同学在采访中说,他一个月光吃药就要1800元,如果只是高中毕业,将来可能都找不到工作,连自己都养活不了。这是很现实的问题,患有疾病的他本有着向上发展的机会,现在却进退维谷,为生存担忧,让人心酸。
高校录取与否的背后,也有自己“难言之隐”。因为拒录他就可以规避掉许多未知的风险,达到效益最大化。而录取他,产生了这样一个先例,为一名考生铺设了一条“绿色通道”,后续标准应该如何制定?出现问题如何处理?对于高校来说,都是难以预见的问题。很多人对高校拒录表示“理解”,但也不免流露出了失望与无能为力,人们希望考生们努力不会被辜负,期待看到他们能够因此而改变命运。这是人们从心底对他人的善意,更是对困境中自己的鼓励与心理暗示。
如今的高校课堂的形式更加多样化,也提供了更多样的参与方式。身患疾病的学生,本应当有更多的可能性去参与大学教育。近年来,我们也能看到,其实有越来越多身残志坚的学生进入了大学,实现了梦想。类似于张同学的这个群体所付出的努力,不是体检单上的“不合格”所能掩盖的。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和医疗水平的提高,相关部门也应不断放宽对患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的录取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健全服务能力和保障措施。“十三五”期间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显著提高,5.8万名残疾学生进入高等院校就读,每年1万名残疾人进入大学读书。很多高校关注到了这部分群体的需求,出台了许多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的政策。同样是身有疾患,心脏病人群体的权益显然也该得到保障。
在笔者看来,这件事还有可以商量的余地,相关的规定对于这类学生是“可以不予录取”,而不是“不允许录取”,高校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与学生进行沟通。如果学生所患的先天性心脏病不会造成生活不能自理,影响学业完成,希望有高校能够多一些担当精神,去接纳张同学,这是对学生努力与付出的认可,也是社会对特殊群体包容性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