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50000元的举报奖励很诱惑,我好奇钱从何出
无所求
1585万元,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对于工地上农民工来说,要子子孙孙搬砖才能赚到。
现在机会来了,只要你能向南京市栖霞区尧佳路99号栖霞区法院执行局举报被执行人沈培今、王荣奎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该院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给予依该线索执行到位金额的5%奖励。
此案涉案标的为人民币317000000元,理论上成功举报者最高可获得15850000元的奖励。
当然,举报者可能会遭遇被执行人的报复。但是,法院承诺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作为普通读者的我,希望有人向我科普一些不懂的问题。
如果有人成功举报,领取了1585万元奖励,这钱最终是谁出的呢?
想象中,法院不可能出,地方财政不可能出。
如果是申请执行人(此案申请执行人江苏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那么就是打赢官司后,有可能权利得不到百分之百兑现。
如果是被执行人出,那就是对被执行人拒绝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之义务的惩罚。万一被执行人拿不出或不肯拿这笔钱,又怎么办呢?
这让我想到,如果A借B一笔巨款后拒还;B打官司,赢了,但A拒绝执行法院判决;法院设奖举报A财产线索;即使举报成功,B仍可能无法讨回全部款项。
是不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