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公主,初封衡山公主,生于贞观八年,是唐太宗与长孙皇后七名儿女中最年幼的那颗掌上明珠。
作为新城公主的第一任驸马,长孙诠的记载不算很多,主要见载于《旧唐书·外戚传》。不过论起长孙诠的家世,那是相当的华丽。
长孙诠即西魏上党王长孙稚的玄孙,北周上党郡公长孙绍远的曾孙,隋朝薛国公长孙览的孙子,唐朝乐寿县公长孙操的嫡子。
如果单从辈分上来说,长孙诠还是长孙皇后的堂弟——二人拥有同一个高祖长孙稚。只不过长孙皇后的曾祖父是长孙子裕,即长孙稚与前妻张氏的儿子;长孙诠的曾祖父长孙绍远,则是长孙稚与后妻罗氏的儿子,同时也是继承长孙稚爵位者。
由于曾祖辈实为异母兄弟,再加上彼此生母又是情敌关系,这两支的关系很难说有多亲近。不过入唐后,因为长孙皇后的关系,整个长孙家族无论关系亲疏,在唐朝的地位都非同一般,深得唐太宗的看重,就连长孙操这个长孙皇后的堂叔也因此沾了光。
武德年间,长孙操被任命为陕东道行台金部郎中。要知道这个时期的陕东道行台尚书令不是别人,正是当时的秦王、日后的唐太宗李世民。且金部郎中“掌判天下库藏钱帛出纳之事”,可谓是个肥缺,如果唐太宗不信任长孙操,又怎么会将如此重要的职位交给他呢?
长孙操也没有辜负这份厚待,在出任地方官的时候颇有政绩,唐太宗即位后又授予了金紫光禄大夫的正三品散官,以及从二品的乐寿县公一爵。
贞观二十三年二月六日,唐太宗将新城公主正式许配给长孙操的嫡子长孙诠。值得一提的是,二月六日正是长孙皇后的生日,所以唐太宗选在这一天许婚可以说是别有深意——安排好自己和妻子最小的孩子的婚事,以慰妻子在天之灵。
只不过遗憾的是,尽管唐太宗已经察觉到自己时日无多,想在生前看到宝贝女儿出嫁,但是公主出降仪式极为繁琐,光是出嫁之前就需要准备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等环节,所以直到三个月后唐太宗驾崩,新城公主的婚礼仍未能准备好。
好在唐高宗立即接手了妹妹的婚事,并对此十分上心。等永徽元年正月一除服,唐高宗就立即下诏有司为公主准备秋天的婚礼。
原本唐高宗设想得很美好,大臣们也都觉得既然已除服,确实可以继续举行婚礼了。谁知半路杀出了个于志宁,坚持认为即便丧服已除,也必须遵守心丧三年的传统规矩。
于志宁显然占据了道德高地,尤其是“心丧之内,方复成婚,非唯违於礼经,亦是人情不可”一句话说得很重。言下之意就是如果唐高宗坚持让妹妹现在就成婚,那么就不仅是违反了礼法,更是违背了人伦情理。
在这样的情况下,唐高宗除了承认于志宁说得对、说得有道理外,也没其他办法,只得偃旗息鼓,让妹妹守完三年的心丧。
等到永徽三年五月二十三日,距离所谓的心丧还差三天才满的时候,唐高宗就迫不及待地下诏将妹妹从衡山公主改封为新城公主,并增邑5000户,以此作为妹妹的新婚贺礼。
按照唐制,增邑5000户即按虚封和实封10:1的比例来换算,就是增加了实封500户。
这样的手笔可以说是很大了,因为看看同样由公主进封长公主的其他姐妹们,兰陵公主等人增加了50户实封,临川公主一户实封都没有增加。俗话说得好,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啊!唐高宗对待同母姐妹的态度深得父亲唐太宗的真传,偏心都偏得如出一辙。
新城公主正式下嫁长孙诠后,开始了一段新的人生。
由于史书、墓志均未记载这对夫妻之间的关系到底如何,现代人只能根据新城公主墓志上的只言片语进行推断,认为她与第一任驸马长孙诠之间感情不错,理由就是显庆四年长孙诠被杀后,新城公主拒绝梳妆打扮以示对哥哥不满。
这种说法固然有些道理,只是别忘了,墓志贴金可是古人的拿手好戏。
尤其是新城公主明明后来再婚了,却因为第二任驸马韦正矩被唐高宗杀了且还没平反,墓志上显然不适合提也不能提。在这样的情况下,墓志上能大谈特谈的,自然只有公主的第一次婚姻了。
再加上长孙诠已经故去,墓志上能做的就是将公主包装成一个为先夫守节,表现得十分贞烈的女子形象。而这种贞洁烈妇的形象在墓志上比比皆是,最典型的莫过于杨无量寿。
杨无量寿嫁给江王李元祥第五子李炅为妻,不幸碰上武后临朝,李唐宗室子弟比较有能力的都被流放、被杀了,杨无量寿也因此与丈夫李炅离婚,改嫁胡氏。
当然了,古代女子提倡从一而终,所以墓志上怎么可以直接说杨无量寿是自愿改嫁的呢?于是人家说了:不是我不想守节,正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怎么能违抗长辈的命令呢?于是杨无量寿一边说自己被迫改嫁后就此缠绵病榻一病不起,一边又和新老公顺顺利利地把儿子生了,然后活到65岁寿终正寝。
所以墓志上的这些“烈妇”们,到底是真的贞烈,还是只存在于墓志上的贞烈,某种程度上除了自由心证,现代人还真的没办法考证得那么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新城公主与长孙诠的这段婚姻同样如此。如果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公主墓志上的记载,想要凭借这一面之词就断言新城公主对长孙诠有多一往情深,难度着实有点高。
那么,当真没有办法进一步了解新城公主与长孙诠之间的感情吗?
其实是有的,而且近在咫尺。
事实上唐太宗、唐高宗年间,不乏驸马被贬、被流放的事情,而眼看着丈夫失势,各位公主的反应也大不一样。
比如贞观十七年皇太子李承乾谋反事泄,南平公主的驸马王敬直因为与其结交而流放岭南,南平立即与王敬直断绝夫妻关系,改嫁刘玄意。
比如永徽四年,九江公主的驸马执失思力因为涉嫌与房遗爱来往而流放巂州,九江主动请求削去自己的封邑,只为了跟随丈夫一同前往流放之地。
从南平公主与九江公主不同的选择就可以看出来,两位公主对丈夫的感情深浅是不一样的,所以一个选择果断离婚,一个选择执意追随。尤为值得一提的是,这两个活生生的例子都发生在新城公主之前,也就是说,南平与九江的举动,新城公主都是看在眼里的。
那么新城公主面对丈夫长孙诠的流放,又是做了什么选择呢?
什么都没做,既没有主动离婚,也没有跟着离开。
这样的做法就很值得玩味了。毕竟如果和驸马离婚,那么就很容易看出来公主与驸马没什么感情;如果追随驸马一起流放,那么显而易见,公主与驸马的感情相当深厚。
然而新城公主什么都没有做——如果她对长孙诠的感情当真如墓志所记载的那样堪称夫妻情深,那么她又是为什么没像九江公主那样,选择追随驸马而去呢?
所以新城公主对长孙诠的感情是否当真如墓志渲染得那般可歌可泣,是需要打个问号的。
平心而论,新城公主对长孙诠并非没有感情,否则长孙诠失势,她完全可以选择跟丈夫撇清关系,但她并没有这么做。
只不过要说新城公主对长孙诠有多么情深似海,倒也不见得,毕竟九江公主的事例近在眼前,新城公主真有心效仿,也并非什么难事。更何况新城公主若是当真追随丈夫而去,唐高宗日后对长孙诠痛下杀手时,想必也要好好重新掂量一番了。
而这也就引出了下一个问题:长孙诠是怎么死的呢?
其实《旧唐书·外戚列传》中已经记载得很清楚了:
(长孙)诠官至尚书奉御。诠即侍中韩瑗妻弟也。及瑗得罪,事连于诠,减死配流巂州。诠至流所,县令希旨杖杀之。
许敬宗惧其作难,诬与诠及无忌同反。
表面上看,长孙诠倒霉是因为被姐夫韩瑗、堂兄长孙无忌连累了,但实际上大家都心知肚明,作为长孙家族青壮年中的一员,长孙诠就算早早与亲戚们撇清关系也不可能独善其身的。
这种觉悟,连长孙诠一个摸不到朝政核心的闲散驸马都一清二楚,更何况长孙无忌本人。所以显庆四年许敬宗等人诬告自己意图谋反,而外甥唐高宗竟然连审问的流程都懒得走,直接定罪,面对此情此景,长孙无忌十分沉默,连一句辩解都没有。
于是某些砖家口中权倾人主、将唐太宗当作傀儡的长孙无忌,居然就这么被唐高宗和许敬宗的两句话给弄死了。所谓的权臣要是这么轻轻松松就能整下台,汉宣帝、康熙大帝早就哭死在厕所里了。
至于长孙无忌本人,直到被迫自尽的那一天,都不曾试图为自己洗刷过冤屈,甚至连一句遗言都没留,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从接过托孤辅政的重任那一天起,长孙无忌就知道这一刻终会来临。唐太宗也预料了这个大舅子在不久的将来会面临什么,因此临终前当着儿子的面,反复嘱托褚遂良,一定要保护好长孙无忌,一定不要让人诬陷长孙无忌。这番话与其说是在叮嘱褚遂良一个没有决定权的臣子,倒不如说是在暗示皇太子李治:你舅舅不容易,千万别对他下手!
然而“一朝天子一朝臣”,是亘古不变的真理。长孙无忌也深知“宰相下狱,焉有更全之理”。眼见唐高宗表现得如此明显,摆明了不给任何伸冤的机会,就是一心要整人,长孙无忌就算找机会为自己申辩又有什么用?所以还不如不说,给自己,给皇帝外甥,都留个体面。
当然了,对于唐高宗来说,母族长孙无忌这些人是外戚,要收拾,妻族武氏这些人同样是外戚,一样在劫难逃。
于是大家便看到了这样一个有趣的现象:对于外戚中活着的能人或正值壮年的人,唐高宗毫不留情,但对于外戚中已经逝世的长辈,则是颇为大方。
所以唐高宗可以追复长孙无忌的官爵,将他陪葬昭陵,并恢复齐献公长孙晟的祭祀;对武家也同样如此,唐高宗可以给予武家死去的长辈优厚的待遇,追封个郡王、王妃不在话下。而武家那些正当壮年的兄弟和侄子们被贬、被流放后是生是死,那就任由他们全靠“天意”了。
最典型的莫过于武思元。武昭仪这边刚坐上皇后之位,她这位堂兄就立马被唐高宗连贬两次,最后客死他乡。直到武后熬成武太后,临朝称制了,这才有机会追赠褒赠一下这位被自己连累的堂兄。
对于新城公主而言,从长孙诠被流放的那一刻起,她的婚姻实质上就已经宣告结束了。长孙诠被杀,不过是给这段婚姻画上了一个形式上的句号。
长孙诠具体死于显庆四年何时不详,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他和新城公主历时七年的婚姻就此匆匆收场。而新城公主,也即将迎来人生中的第二段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