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死,更好地热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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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前预嘱”在敢为天下先的深圳首次入法引发热议。其实,在陈毅元帅之子陈小鲁坦陈后悔当年没有帮助父亲有尊严地离开之时,人们就开始谈论“尊严死”了。特别是在五年前一波“尊严死”的琼瑶式传播之后,很多人会联想到“被安排”在医院煎熬了好几年的文坛巨擘巴金所言:“长寿对我来说是一种折磨。”
在缺乏死亡教育的中国社会,传统的俗言俚语“好死不如赖活”认为活着总比死了好,然而有过病痛体验的人们似乎从来就不这样认为。虽说“尊严死”是一种消极被动的等待死亡,但减少那种“奢侈又痛苦”的治疗,让已经走到生命尽头的人有尊严地死去,无疑是社会的一种进步和文明。
但是,过去以及将来的很长时间里,在我们的社会语境下,谈论死亡是一种忌讳,被视为有悖于传统的亲情孝道伦理。在国人传统观念影响下,人们迈向“尊严死”的路走得必然不会轻松。何况,“生前预嘱”会不会导致病人过早放弃治疗?会不会被恶意利用?患者的真实意愿又由谁来确认和达成?诚如有评论指出,“尊严死”还需要更多观念基础和实现路径,具体操作远未成熟。
生是偶然,死是必然。人生大事莫过于生死。来的时候,我们无法选择。相比之下,如何走,人们似乎才有一点点主动权。所以人生除了死亡,并无大事。最近冠绝暑期档的电影《人生大事》里有不同的死亡场景。更多的人开始明白,如果每一场离开都有意义,那就是让分别之痛化为勇气与光芒,让活着的人可以更好地活着。
子曰:“未知生,焉知死”,而海德格尔则提出意为“未知死,焉知生”的向死而生之说。热爱生活的人既要看重生,也要尊重死。赖着活不如尊严死。并未失智失能的琼瑶阿姨有勇气将“我的死亡我做主”的家信公之于众、昭告天下,我们也应该拿出勇气跨越传统生死观的鸿沟,掌舵自己的生命航船,以最接近自然的状态有尊严地离开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