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肇事者陪到心痛彻骨,高空抛物就难收敛
无所求
家住青岛市的67岁老人韩英(化名)晚饭后散步,做梦也想不到“人在路上走,祸从天上来”。
一包A3复印纸突然从写字楼的28层飞落而下,韩英被砸身亡。高空抛物的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
警方表示,犯罪嫌疑人未满16周岁,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不予刑事立案。
该未成年人及其家属没来与受害者家属见面,更没道过歉,
只是通过警方传达了支付3万元丧葬费的意向。朱亮和家人没有接受这3万元丧葬费。
高空抛物早已成为城市一大公害,媒体披露的案例不计其数。人们心有余悸,公愤意气难平。
高空抛物行为入罪后,案例有所下降。成年人受到刑罚处置,还是感受到压力的。
然而,未成年人不受刑事处罚,肇事者以及监护人所承担的后果,就仅仅落在经济赔偿上了。
3万元丧葬费,对肇事者以及监护人来说,不能说不感到心痛。
但与受害者家属所感受到的心痛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区区3万元丧葬费,绝不可能对受害者家属有丝毫精神上的慰藉,更是对受害者巨大的不公平。
法律是无形的社会天平。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是法律的神圣使命和庄严职责。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的普遍期待。
肇事者的赔偿是必须的。受害者家属的精神损失赔偿是必须的。
对受害者的公平,也只能兑现在受害者家属身上。
社会大众要扭转传统观念。不要认为受害者家属要求经济赔偿,就是太看重钱财。
加大高空抛物行为的肇事成本,既是保障公平正义的需要,也是有效减少高空抛物伤害事件的途径。
高空抛物发生在这座大楼的28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