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地铁上巡逻的工作人员向一名外放手机声音的乘客开出“告知单”,对其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我认为只开出“告知单”而非“罚单”的行为,是一种较为柔和又有警示作用的告诫方式。
2020年4月份,交通部下发了《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第36条规定乘客不得有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行为,其中包括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所以工作人员对外放的手机声音的乘客开出“告知单”是合理的。智能手机和互联网的发展,让人们逐渐离不开手机,尤其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许多乘客选择刷短视频或者听音乐来打发时间。为了不打扰他人,选择戴耳机其实是一种社会公德的体现,不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也是我们从小就能接受到的道德教育。但是依旧会有少许人,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外放声音,甚至吃零食等不文明的行为。如果完全靠乘客自身的道德素质是无法完全规范公共秩序的。所以,南京地铁开出的“告知单”就是一种规范文明的行为。
可能会有一些争议,认为告知单并不能解决问题,没有罚单更具惩罚意义。地铁上外放声音确实可恨,但是一些老人或者没有注意到地铁标语的人外放声音,这样一张告知单,既有劝告作用,也有警示作用。
但是,如果每次都出示告知单,久而久之就会失去威慑力,所以应该在乘客第二次违反规定时,开出罚单,更具有震慑力。这样的惩罚也会让人们自觉的规范自己的行为,会逐渐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就像许多城市在前几年实行礼让行人的交通管制,对于不礼让行人的车辆进行惩罚,慢慢的许多司机就都会主动礼让行人。所以,一定程度上的惩罚会给人们带来更好更舒适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