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地铁上巡逻的工作人员向一名外放手机声音的乘客开出“告知单”,对其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对于开“告知单”而不是开“罚单”引发热议。笔者认为开“告知单”更合理。
首先,能在地铁、高铁车厢这样公共场所毫无顾忌地播放手机视频、音乐的乘客,他们根本不懂文明或者说他们没有文明的意识。对于这类人开罚单他们心理上是很难接受的,即使迫于各种原因交了罚单,也会因为其他原因,下次还会在公共场合外放声音,比如说“这点钱我不在乎”“凭什么不能外放声音这是我的自由”等等,甚至出现一些歪理。出现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就是他们没有从内心接受公共场合不能外放声音这件事。再者,“开罚单”总能引起当事人的反抗情绪。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其次,开“告知单”就民主得多。一方面当事人面对“告知单”的抵触情绪相比“罚单”要少得多;另一方面“告知单”更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既让他认识到在公共场合外放声音的不妥也没有触碰到他的抵触情绪,这更有利于文明习惯的养成。当一个问题出现时,我们不应该想着怎么去处罚,而是如何去解决。我们的目的更不应该是如何去处罚,而是如何营造更好的社会环境,让民众接受的处理方法。对此本末倒置不利于社会发展。
《孟子·离娄上》中有言:“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要想让民众顺从得有方法,那就是获得民心。我们想构建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那么民心就是关键。对于不文明现象开罚单不能获得民心,教导要有方,“告知单”在此可以更好地解决问题。要获得民心有办法,民众所需的就给予他们,民众反对的就不要给予他们。要想让民众全力配合营造文明的社会,“罚单”不是他们所需的,不应该给予他们罚单。
法律固然重要,但是法律存在的意义也是解决问题。因此对于缺少文明意识的民众,开“告知单”更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