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安居】两度公积金贷款,喜圆安居乐业梦
无所求
信手拈来身边的一件小事,又是一个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助圆安居梦的故事。
一对80后,硕士毕业时年龄都不小了。相识相处相恋近两年,便进入谈婚论嫁程序。
双方父母都是来常州空手起家的,工薪积累都不厚实,没能准备好他们的婚房。
一对新人参加工作也不久,手上储蓄少得可怜。
而且年轻人喜欢独立,不打算和父母住在一起,以免独立性受到影响。
何况成家立业,首先是要有自己的家。
他们便第一次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好处,初步构筑自己的家。
因为工作时间短,公积金账户余额少,所以也只能先买一室户,且在中吴大道南侧。
孩子出生了。一室户不方便了。又工作了两年,有了一点结余。
换个大一点的房子,既是现实之需求,也有了可能。
当然,还得依靠更大金额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安排,必须先还清原来的公积金贷款,才能申请新的公积金贷款。
于是,他们用手中积蓄,先把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
继而,卖掉了原来的一室户住房。双方父母再帮助一点。
他们第二次用足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再加一点住房商业贷款,
得以在吊桥路运河边同安桥旁比较理想的小区,买下了十分满意的三室两厅住房。
孩子上幼儿园路近,上小学路近,自己上班路近,离公婆家路近。夫复何求!
他们满心欢喜,当然计划长期安居于此,不必再为自己的住房耗费心神。
上班时心思完全放在工作上,安居助力乐业。
下班后精力放在养育孩子上,安居滋润幸福。
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先后圆了这对新人的过渡婚房梦和长期安居梦。
三十而立,成家立业;四十不惑,创造幸福。
住房公积金制度无疑是青年人强大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