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小玉同学去了成都,估计大吃大喝难免,美食诱惑,谁,也逃不了。
至于保持身材,用一句“吃饱了,才有力气减肥”就可。
说起成都,我是去过N次,十多年前,汶川地震后,我们到那边援建项目,于是,经常往返,成都还是社会组织蓬勃发展的大本营之一,有个组织负责人,是国外留学生,有次得知我刚下飞机,于是盛情邀请赶赴成都太古里某日料店参加他生日宴。
急切切就在望平街上买了个牛皮皮带作为礼物,赶赴现场,一桌连寿星十一人,大多数是第一次进这样高档地方,面对三文鱼、金枪鱼、北极贝、八爪鱼、鱿鱼、海胆、虾种种刺身,各自点菜,大快朵颐,行到宴会结束时,寿星提议,此次宴会将由大家一起AA来分担此次费用,
这是我们第一次遇到这事,不是你请我们吃饭,咋要我们付账?但为颜面,想想也就应允,每人480元,这可是2009年,480元完全可以在美食街十个人好好搓一顿,付了也就付了,出来时候,和某国外朋友聊天,他说在美国风俗确实如此,如果寿星请你吃饭,是由参加者共同买单。
可,这是中国啊,时过境迁,这也没影响我们之间的友谊,只是,他再喊我吃饭,我是坚拒,不是为了AA,而是想起那特缺乏色香味形的刺身,和不咸不淡的清酒,高额的费用,饮食习惯不同,我还是喜欢路边摊的。
去年从云南开车,进四川,又到成都,庄老师也在,异地相逢份外香,邀请参加一位常在四川的常州老板火锅宴,吃的是各种养生食材,喝的是四川名酒,相互敬酒,觥筹交错间浅吟低唱,饭毕,主人早已买单,且安排地方搞个升级,宾主尽欢。
中国人是谁组织就谁请客好像更符合常理,但,这里面如果是“局”,那就隐藏着利益交换,如果是聚会,那朋友也会轮换着来分别请客,往往在这次聚会结束时候,某人就高喊着,兄弟姐妹们,下次我来安排啊。
这其实也是另外一种的AA而已。
不过我和很多谈恋爱的年轻人说,男孩子多买买单,总是会让女孩子记得更清,再说,人间烟火气的地方,也不会贵到哪里,日料那些地方,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