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过了到正规书场听评弹,再来讲讲“说野书”。
“说野书”有二层意思:一是指非正规曲艺团体的人(体制外的人)在一些场所里说书,其实就是模仿说书先生来讲一些古今。
其二:是在不需另外收费的茶馆、饭店里说书。说书先生的酬金是由茶馆、饭店老板支付,在此吃茶、吃饭的客人是不需要另外出钱的。
其实这是老板招揽客人的一种营销手段,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
说书要说得好听,就是说书先生“放噱”要放得好,吸引人,听了不肯走,明朝还想再来听。所以常州人有一句俚语叫:“你又在说书连吧!”意思是“你想拨噱头我吃”、“你有点吹牛”、“你说得比唱得还好听”等几层意思。
说野书说到被枪毙,客官您会相信吗?
我在拉板车时有一位“板友”,还是住在南大街某处时的邻居。六十年代时大约三十岁出头,原来是一位老师,因为嘴比较“昌”,被打成右派,送去劳动教养,出来后,以拉板车为生,此人喜欢听书,就连上海、苏州等地有“响档”说书,都会赶过去听,用现在的话用“发烧友”来形容,一点也不过份。
文革中因右派身份,被批斗。他自认为自己听了不少书,肚里货货也不少,一张嘴又会讲,索性连板车也不拉了,到乡下头的茶馆里说“野书”为生。
他的一张嘴唔遮栏,再加上他个人的经历,常常会说点不合事宜的话,连“犯上”的话也敢乱讲。为此又被戴上了“坏分子”的帽子。
他还是贼性不改,破罐子破甩,越法瞎说八道,只顾嘴上讲得痛快,乡下人要听。
最后在“一打三反运动”中,被打成“现行反革命”,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本想吃“开口饭”,没想到最后连这“吃饭家生”也没得了。
所以话不可乱讲,饭到是可以乱吃。切记切记,小心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