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毕业生因人才补贴排除“非全”研究生,把石家庄市政府告上法庭,当地法院已受理此案。这件事情背后反映出当下的就业现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社会认可度有待提高。
在评论这件事情之前,我们要厘清全日制研究生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教育标准是否一致,因为企业和单位都想要招聘有能力的员工,倘若非全日制研究生在高校所受教育与全日制研究生不等同,这种区别对待也可以理解。但教育部办公厅于2016年9月14日以教研厅[2016]2号文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坚持同等标准,同等质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这就说明在受教育方面,二者并无区别,那么对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区别对待就不合理。同时,我们也要考虑到非全日制研究生存在的原因,非全日制研究生是考虑到某些在职人员想要获得更好的教育、应对学历内卷情况、谋求更好的发展,所以为这些人提供了这样的渠道。既然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公平性与存在的合理性都没有任何可以质疑的地方,那么问题的根源就是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社会认可度有待提高,这又是观念的问题。观念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之间,需要有人提出问题,引发大众的关注与思考,当大众形成了统一的观念后,这个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这位毕业生的状告既是对自己权益的维护,也是对长期受歧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发声,当今社会需要有更多人来发声以提高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社会认可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于2018年11月30日发布《关于做好2019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保护毕业生就业权益,严禁发布性别、民族、院校、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歧视性信息。这条文件就是诸位毕业生用以维权的武器,希望越来越多的人可以坚定地站出来,打破用人单位与企业的“潜规则”,让非全日制的研究生与全日制的研究生得到同等的尊重与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