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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情后法巧调解,力促双赢破僵局

宋晓雪 最后编辑于 2022-05-14 11: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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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宁一则物业缴费通知单引发热议。一名七旬业主巫阿婆近8年频繁乘坐电梯捡垃圾,平均每天搭60次电梯,被物管催收近3万元电梯费,包括电梯运行电费2592元/年,电梯损耗1000元/年,8年共28736元。物业称此举实属无奈,老人的行为已严重影响邻居,向老人收电梯费只是为了制止其捡垃圾。


笔者认为巫阿婆有捡垃圾的自由,但前提是不能干扰到他人的生活。她将垃圾堆在楼道里,易滋生细菌,产生异味,影响了邻居们的生活,于情于法都说不过去。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最好是相互理解,相互体谅,站在邻居的角度想一想,每天回家要在电梯门口长站,出门蟑螂乱窜,气味熏天,任谁受得了呢?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捡垃圾产生异味影响居民生活,业主们能以相邻权受到侵害为由,到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虽然巫阿婆每天频繁坐电梯,给人带来不便,但是笔者认为物业收取电梯费这一行为无法可依,也不合情理,即使它的真正意图是阻止老人捡垃圾。因为坐电梯次数多而增加收费,目前来说还没得到法律上的支持。而且这办法治标不治本,未能从根源破除老人捡垃圾的陋习。面对这种无理收费,老人会产生反抗心理,对物业持消极态度,从而使双方关系愈发僵化。


若想打破僵局,笔者认为要先情后法,情法并重。


首先要多方发力,以情动之。第一方也是最重要的一方就是子女。子女除了对父母有经济上的供养,还应要有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巫阿婆说自己独居,比较无聊。而物业多次和其子女沟通,也没效果。可见巫阿婆是孤独的,拾荒拾得是“心荒”,缺少子女的陪伴。社区人员可以多做子女的思想工作,让其常回家看看。第二方是社区、邻居等。社区可以组织老年人活动,转移其注意力,而并非只是频繁劝她别捡垃圾。邻居们也可以邀请她常去家里做客,让她感受邻里温情,这样她也会多站在邻居角度思考问题。


其次,要以法治之。在多次沟通无效的情况下,物业或邻居可以提出诉讼。这是一个快速、有效地解决问题的途径。物业不是执法部门,没有威严,更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由相关部门出面调解,老人会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老人的子女也会意识到自己未尽到应尽的责任,学会反思。


唯有先情后法巧调解,才能破除僵局,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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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评论

  • 看看谁的水平高,能做通老人的思想工作。
    2022-05-14 20:07:43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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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种事打官司未必能解决问题。
    2022-05-14 15:56:21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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