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语】不妨尝试收费,优解还须高招
无所求
【话题】近日,南宁一则物业缴费通知单引发热议。一名七旬业主近8年频繁乘坐电梯捡垃圾,平均每天搭60次电梯,被物管催收近3万元电梯费,包括电梯运行电费2592元/年,电梯损耗1000元/年,8年共28736元。物业称此举实属无奈,老人的行为已严重影响邻居,向老人收电梯费只是为了制止其捡垃圾。对此,你怎么看?
老人爱寻捡有用没用的废旧物堆在屋里,并非孤例,南宁七旬业主巫奶奶仅是“之一”。或因经历过身无分文的困苦,养成了省俭不弃的习惯;或因生活依旧窘迫,捡废卖宝补贴;或因受过挫折和刺激,以此寄托情感对抗孤独;或以显示风烛残年的生存价值,作为人生最后支撑;或因大脑功能退化及病变,走到了老年痴呆临床的边沿。总之,存在有缘故,事物有逻辑。然而,已成垃圾的废旧物,必然滋生着对人体有害的细菌病毒,对捡废者自身和周围邻人都是健康风险。尤其南宁巫奶奶每日60余次携带废旧垃圾搭乘电梯上下29层楼,无疑给电梯、楼道、整个单元造成环境污染,给众邻居带来健康威胁。
物业服务人员阻止巫奶奶的行为,没用;物业公司先后多次联合社区、派出所等部门工作人员上门劝告,没用;联系巫奶奶的子女帮助劝说,没用;邻居们表示愿意把一部分物业费给她,让她停止这种行为,没用。这次物业公司在她家门上贴了一张28736元的电梯使用费催缴单,实属无奈之举,也算尝试之法。看来还是没用;巫奶奶撕下催缴单直接贴到了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室门上。其实,物业公司向巫奶奶收缴这么多费用,有理有据,合情合法。附件上有电梯用电计算明细:电梯运行1小时的耗电量,折算成1分钟的耗电量,从1楼至29楼电梯用时的耗电量,8年来每天60次的耗电量以及电梯损耗。
物业公司当然知道,是不可能收到巫奶奶两万八千多元电梯使用费的,只是希望她感觉到得不偿失,不再捡拾垃圾上楼害己害人。对于物业公司而言,这事非常棘手。听之任之,广大业主有意见,物业服务不到位;解决问题,许多办法都用了,无效。联合劝导已经证实无效,收费看来也不会成功收效,强行直接阻止又难免造成意外后果。怎么办呢?事情总要解决,不能因为巫奶奶年高79岁,就这样继续污染环境危害他人。方程是否有解,一言难尽。各路心理学家、社会学家献计献策吧。看来,子女和社区不能表现得束手无策,把困难全部推给物业公司。子女多陪陪老人,社区工作人员派人和巫奶奶专门沟通交流,看看她有什么心理需求,有什么能力,让她做做社区力所能及的事,给些报酬,送些奖状奖品,让她获得成就感,把心思从捡拾垃圾废旧上转移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