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河南商丘张女士发帖称: 自己因发布一条朋友圈“我真羡慕人家按时发工资”,被公司开除,同事因点赞也被开除。
据张女士的通报显示:其被开除的原因是“私自在朋友圈乱发,对公司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工资结清,予以开除本公司”。涉事公司的工作人员回应称:确实存在这样的事,拖欠一个月工资不发属于正常的公司运营。领导看到张女士在朋友圈发的内容,觉得这样的员工没有集体性和凝聚力。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调查情况后,两人已领取了经济赔偿金。
笔者认为该公司的行为是典型的“职场霸权”。朋友圈是私人领域,也有相对的公开性,而员工能否公开发表公司的负面信息,关键在于这个负面信息是什么。有些“负面信息”不被视为构成侵权,如用人单位实施的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悖公序良俗的行为和违法行为。张女士的言外之意是“公司拖欠工资”,从工作人员的回应中也被证实。延期发放工资超过30天就构成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公开公司的“违法行为”,这不仅没有错,而且还是受到法律鼓励的行为。而有些发言则会构成侵权,不可公开发表,如涉及到用人单位的合法商业秘密、无任何证据支持的声称用人单位违法的信息、采用故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制作的欺骗或误导公众的信息等。显然,张女士的言论是事实且未涉及侵权,是该公司侵犯了张女士的合法权益。
造成恶劣影响的不是员工发了朋友圈,而是开除了发朋友圈的员工这一“霸权行为”。张女士事件一出,各大媒体争相报道,该公司的违法前科也被爆出来。在如此紧张的氛围下工作,员工还能有什么凝聚力和向心力。面对这样一个有前科的公司,用户又怎会信赖。公司的“霸权行为”堵住了员工的嘴,管住了员工的手机,却寒了员工的心,站在了法律的对立面,侵犯员工的权益,阻碍了其自身的发展。
其实,面对拖欠工资这一行为,张女士完全可以和公司交涉或依法维权,但她只是选择在朋友圈抱怨,被恶意开除后,才再网友的支持下依法维权。张女士事件不是“孤例”,“职场霸权”现象无处不在,受害者也不计其数。很多企业拿捏了大多数劳动者敢怒不敢言或者缺乏法律常识等特点而压榨员工,而劳动者们宁愿在网络上吐槽,也没有依法维权的勇气。
若面对“职场霸权”选择默默忍受,受伤的只是自己。因此,劳动者要勇于发声,绝不能向“职场霸权”低头,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既要敢怒,又要敢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