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禁言的背后是问心有愧
朱悦
2022年4月21日,河南商丘市睢县的张女士通过网络平台称,自己于20日上午9时许发布了一条朋友圈:“我真羡慕人家按时发工资。”并收到了同事的共鸣:“我也羡慕。”而后,当天下午,两人就被开除了。张女士在网上贴出了落款“康宁医养中心”的《通报》,其中对开除的原因这样表述:“医务工作人员私自在朋友圈乱发,对公司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此事传出后,迅速引起网络关注。
笔者认为,公司指摘张女士“造成恶劣影响”,恰是欲盖弥彰之举。一个尚且不算“诉求”的合法合理的“羡慕”却成了反叛公司的“罪证”,不仅荒谬,更能提现该公司内部早已形成霸权,揭露了当前许多劳动者所面临的困境。
首先,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工资应当以货币的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其次,公司以发布“负面信息”朋友圈以及点赞朋友圈为由开除两名员工的行为,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可见,该涉事公司已经严重违法。据调查,涉事公司早在2020年就因拖欠租金被多次告上法庭,此次开除一举,更是颇有恼羞成怒的意味。
面对职场不公,劳动者却需三缄其口,公司更是讳莫如深,如此下去,只会加剧畸形的聘用关系。公司无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却要求员工维护公司声誉,这种“职场PUA”早该暴露在阳光下,接受审判。令人较为欣喜的是,该事件后续为,睢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依法限期支付张某、彭某自入职起的经济赔偿金。该公司已于22日15时将两人经济赔偿金支付到位,监察大队将对该公司整改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劳动者面对单位的压迫,可以勇敢发声,把劳动仲裁作为有力靠山。而对于公司,其形象负面与否,只取决于它本身,问心无愧者,不惧接受评价,而拒绝直面自身问题,就是堕落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