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司面前,没有矮小的员工近日,河南商丘的张女士在发布一则“我真羡慕人家按时发工资”的朋友圈之后被公司以“造成恶劣影响”为由开除,给这则朋友圈点赞的同事也被开除,此事引发了轩然大波。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介入后,要求相关公司对两人赔付经济补偿金。笔者了解到涉事用人单位是河南省商丘市睢县最大医养中心,睢县中医药微信公众号评价其为集医疗、养生、养老、康复、保健为一体的重大民生企业。一家当地医养服务龙头企业不仅拖欠员工工资,还对发布了真实合法消息的员工进行违法开除,实在是有损其形象。在网络上,关于员工是否可以发布有关公司负面消息的讨论,大家众说纷纭:有人认为不应该发布公司的负面消息,因为你在这个公司上班就是这个公司的一份子,要以公司的利益为导向,如果有人听进去了你的负面言论,必将对公司也是你的利益造成影响;也有人反对,他们认为员工只要发布的言论真实合法且不侵犯商业机密,公司就无权阻止,直接开除更是荒谬至极。在笔者看来,只要是真实且不侵犯商业机密的言论,员工可以发布并且用人单位无权因此将其开除。根据《劳动法》规定,只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是工作期间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失误的员工,企业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需要有相关的法律条文为依据,若是仅仅因为发表暗含单位拖欠工资的朋友圈就被开除,不仅毫无法律依据可言,也会让继续在这里工作的员工感到寒心。同时,面对那些发布了公司负面消息的员工,用人单位也应该巧妙处理此事,而不是“一刀切”地开除。员工的负面评价大多是关于单位福利差、加班多、涨薪慢等内容,看到负面评价后企业应当自省,单位是否真的与行业基本薪资待遇、最初允诺员工福利存在差距,差距造成的原因是单位资金链出现了问题还是企业关怀不够,如果是前者,那么员工的负面评价会加快其资金链的维护,如果是后者,公司应去调查是否多数员工都是积极性不高,带着负面情绪工作,毕竟只有心悦诚服地为公司服务,员工的工作才能取得好成绩。更者,如果公司可以主动正视员工的负面评论,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那么员工的负面评论或许还可以给公司注入一股清泉,华为集团有员工激励机制,鼓励员工说出不一样的意见,微软公司设有激励奖金,对指出公司任何合理问题的员工都有现金奖励,两个公司也因此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一家大公司面前,每一次的负面评价都应该被重视,每一位员工的想法都应当被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