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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后的阳山

郭双美 最后编辑于 2022-04-13 19: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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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林权

阳山村从76年扩大村址以来直到八十年代初,村里形成了建房热。但群众建房最缺的就是椽子,因为房梁、柱子、门窗框都可以用水泥制品代替,门和窗门可用旧房上拆下来的木料加工。那时沒有木材市场,只有三月十八日西阳集场,有人把祖屋拆下来多余的木料,拿去赶集出售。茅山西边句容的山民也会扛些杂树棍来出售,但跟不上建房热的需求。县里有个木材公司,但僧多粥少,给我们阳山大队每年也安排个把立方的木材票。主要提供给困难户,军烈属的危房改造。为此七十年代初时任书记孔荣贵,还派在外有活动能力的孔生法去江西省釆购一批杉木,按进价分给急需建房的社员。

由于木材紧缺,个别胆大的社员,看中青龙山上的松树,经常顺手牵羊,时不时的偷砍一两株回家,余起来留着建房打家具。这也加深了林场和大队的矛盾,林场认为阳山大队的干部不作为,对社员偷树故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自由。

1982年,金坛县时任副县长吴卓组织茅东林场王哲和场长和乾元观工区主任,以及我们大队时任党支书蒋忙须,大队会计朱粉林和我召开座谈协调会,开会前先到青龙山林地现场转了一圈,查看了松树的生长和被盗情况后,吴卓副县长提出要确定林权,明确责任。提出青龙山半山腰公路为界,公路以上全为国营林,公路以下为合营林,合营林仍按二八分成,国营林与我大队无关,沒有分成的权利。我们提出异议,认为林场侵犯我阳山大队的松林权益,这样化分我大队享受的合营林面积从2000亩缩减为300余亩。我们辨解说这与合作造林时的协议相差太大了,我们对群众无法交待。吴卓副县长说:“你们所说的协议,现在无档案可查。虽然解放前山地属于你们,但形势变化,合作化后所有可耕地一律归集体所有,国家还规定宜林山地归国家所有。第二过去治虫,松树小可人工防治,成本低,现在飞机治虫,一个架次成本要500元,如折算人工,你们大队也负担不起。今后飞机治虫,合营林也不要你们负担费用,另外你们大队还有700余亩丘陵山地,今后不但可以绿化栽树,还可以发展其他经济植物。

其实县里来找我们大队协调,只是走一个形式,他们已经是内定好的,我们再申辯也是无用之功,只好在确权协议上签字。事后大队护林员孔六明指责我们三人是李鸿章,出卖群众利益,其实只要不违背中央一系列政策,县政府是可以根据本县的具体情况制定一系列政策的。因为当时我大队的主营是粮食生产,要以粮为纲,而林场是以林为主,不可能成为没有林地的皮包林场。县里肯定是要维护林场利益的。林权确定后,林场派出所加强了林区的防盗巡逻,先后发现六队有两个社员偷盗松树,并搜查出被盗树木,他们俩先后被判刑一年。只到九十年代未,马尾松发生了毁灭性的线虫病,被称为松树之癌。青龙山松树被全部倒伐,四十年的场队矛盾,从此烟消云散。加上建材市场的繁荣,这段往事也淡出村民的记忆。

右上角就是青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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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评论

  • 简单来说就是包山到户。
    2022-04-14 08:43:20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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