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伯、季札“三让”比较之我见
一、太伯兄弟二人南奔后,王位的合法继承人只有季历一人,因此周太王传位于季历不违礼制;而季札如在三位长兄皆健在时继承王位,将陷其父于“废长立幼”有违礼制的境遇,是不孝。
二、季札如果继承王位,是不悌,而且很可能引起兄弟相残的悲剧。公子光后来刺杀吴王僚,为什么就一定不会刺杀“吴王季札”呢?历史上因为废长立幼而造成的社会动荡悲剧是屡见不鲜的。
三、季札精通礼乐,虽贤,但没有姬昌和周公之才能,在辅佐三位兄长和侄儿僚时,充其量只是一个外交官而已。季札自知缺乏君王那种杀伐果断的魄力,所以只能“哀死事生”。他不愿为君,并非沽名钓誉。
四、对季札“怀其宝而迷其邦,可谓仁呼?”的指责是不公允的。孔子明确提出:仁者,爱人。儒家认为应当用“仁”来处理伦理社会关系,主张人和人之间应该互相尊重、互助和友善,而孝悌则是“仁”的根本。
在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标准中,“仁”是可望不可及的。历代统治者期望江山永固,就用“仁”的标准来驯化臣子和百姓。但是,没有哪一个有作为的君王会施仁政,造反夺权者通常都是高举“施仁政”的旗帜把“不仁”的皇帝拉下马。所以儒学才大行其道,成为华夏大地之国学。
“仁”的定义含混不清,致使我们至今也没有形成一个民族的核心价值观。而基督教“爱”的价值观,几乎更被世界其他民族所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