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的张婷婷女士,有钱,网购达人,富婆一枚。
穿金戴银,还喜欢各种首饰,2020年,在网上看到陈某公开售卖鸟头骨制成的吊坠,觉得非常好看,就花4600元买了一条。
买了一条还不算,过几天,又看中白犀牛角的挂件,这次花了95000元。
货刚寄到手里,刚打开,警方到了,被带到警局,接受调查询问。
面对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局的询问,张婷婷如实交代了自己购买白犀角的事实,与此同时,她主动交代了另一起购买盔犀鸟吊坠的事。在张女士看来,一手交钱 一手交货,你情我愿的事,怎么可能违法犯罪呢。
没有吗,就是涉嫌犯罪,张女士被刑事拘留,经鉴定,她购买的白犀角和盔犀鸟制品分别价值14.0092万元、20万元。最终,她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人民币10万元。同时,她需要赔偿生态资源损失36万元。
她的同事很不理解,说网上买这些挂件,也就是觉得好看,是无知,并且买回来送人的,没觉得这是犯罪啊,怎么就要判刑10年,还罚款36万元呢?另外,这买菜4600元,怎么鉴定就要20万呢?
鉴定方回复了,因为吊坠使用的是盔犀鸟的头盖骨,头盖骨的丧失会引发鸟的死亡,这种因素占到8成,那么它的价值根据规定要按鸟的价值5万的5倍再乘以80%进行计算,因此得出20万的鉴定结论。
今天,我写这篇文章,并不是替张婷婷鸣冤叫屈,无知是要付出代价,网购有风险,这些至理名言,在张婷婷身上显现,在王婷婷白婷婷也会发生,不知法犯法并不是法的错,因为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我想聊的是由此而来的几个感想。
第一、人的价值是多少?一直说生命无价,那总有个标准吧,这鸟值20万,人200万值得吧,那么,王振华猥亵小女孩把小女孩的处女膜用手捅破,这个衡量的价值多少,比一头鸟要贵点吧,那怎么只判五年呢?
第二、丰县董郎和张婷婷一样,一个是网购,一个是捡到,一个是挂在脖子,一个是铁链拴住,同样的无知,同样不知法,那怎么这个很快判了十年,董郎却生了八个孩子,人和鸟不一样,鸟是保护动物,人是两脚动物遍地全是,是吧。
第三、如果要害一个人,这倒是一个很好的方法,据说野猪也是保护动物,你只要送野猪肚给仇家,等他开吃时候报警,野猪没有肚肯定要死,价格是按野猪本身价值五倍的八折,怎么的也要几万吧,判仇家一年也好啊,当然,野猪可以替换成其他的,看仇恨程度。
哇哇,好害怕,老有朋友送山货,不敢收啊。
我们常说情理法,如果一部法律脱离了实际和情理,不能起到惩恶扬善的作用,这就要我们来思考了?另外,我想问下,那个卖鸟骨首饰的人应该判多少年?难道首先不应先处理他吗?然后是什么样的平台再售卖,网警注意到没,如果,张婷婷收到货之时,就是警方传唤之际,细思极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