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要讲究“君子爱财 取之有道”
近有多名网友爆料称,网上爱心捐款被收“手续费”,甚至捐款1元就要收3元“手续费”。由此网络公益众筹话题再次引起社会的关注。
近些年来我国的公益已经不再局限于传统的依靠线下慈善机构来进行单一募捐,公益事业顺应着“互联网+”的潮流也走进了互联网,这种新型的网络公益众筹模式给急需获得帮助的人带来了巨大的便利,但与此同时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了。
首先,我们要注意的是,我国现行法律并未禁止平台收费。毕竟众筹平台不是慈善机构,它们依托的母体,本质上是为大病救助提供筹款等服务的商业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属于典型的互联网平台型公司,有研发、设备、人员、办公场所等运营成本。
既然这些企业不是纯粹的慈善机构,那么合理盈利就是无可厚非。只是俗话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要收用户手续费,就得明明白白地收,不能让捐款者蒙在鼓里。就像一些平台会在不起眼之处默认勾选“支付3元”,只有不勾选相关选项才可以避免扣费。如果捐款者不注意,捐上100元,扣掉3元也许不在乎;而捐1元就要加收3元“手续费”肯定突破心理承受上限,当然就有上当的感觉!
其次,筹款平台的服务费也应该要有明确标准。目前一个平台一个样,有些混乱。监管部门或许可以开展成本构成、服务价值等方面调查,听取用户、平台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平衡互联网平台的商业属性和服务领域的准公益属性。只有有了合理的行业服务费标准,才能促使行业良性持久发展。
另外,还要加强众筹平台资金管理。不妨让众筹平台与慈善组织联合发起公益众筹项目,由慈善组织对众筹平台所筹集的资金进行保管和分配,并且要让慈善组织有一定的监督权。这样可以很好地保证众筹过程透明、资金安全,达到一种求助者、捐款者和组织者皆大欢喜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