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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语(原常言道) 2022年3月29日-2022年4月2日新话题

常言道 最后编辑于 2022-05-31 11: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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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小黄在网上为一名患病儿童捐款29元,微信显示扣了29元,但当她点进筹款页面时,发现只捐给儿童26元。多名网友爆料称,网上爱心捐款被收“手续费”,甚至捐款1元就要收3元“手续费”,吐槽网络捐款平台“雁过拔毛”“吃相太难看”。平台运营需要成本,我国现行法律也未禁止平台收费,但不纯粹的公益也会影响公益的形象,伤害爱心人士的捐款热情。对此,你怎么看?请注意,每周六晚截稿)

小启:本期起,《常言道》栏目更名为《平常语》

2022年,《文笔塔·观点》版每周二出版 

3月29日常言道刊发名单:

琉璃瓦、丁军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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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条评论

  • 提高网络捐助平台收费透明度,莫让捐款者“善心”变“寒心”

    近日,有网友称在网上进行捐款时,部分捐款平台存在“雁过拔毛”的景象,在捐助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扣款29元,实际捐款仅有26元,更有甚者,捐款1元就要收所谓3元“手续费”。的确,当下的互联网个人互助平台相较于之前的慈善组织给困难群体提供了更多元的求助渠道,让困难群体有难可“求”,给捐助者提供了更便捷的爱心渠道,让好心人有“处”可帮;同时,网络互助平台从运营、维护、宣传等方面,较之前者也需要更多的经营成本。但是,相关网络平台在捐款页面并未给予捐助者足够知情权,也未能充分尽到提示义务,使得捐款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了其他费用,这对于整个互助环境带来了负面影响,也会透支捐助者与平台间的信任。

    在捐助者未知情情况下,就私自收取手续费的做法实在不可取。“暧昧”收取所谓“手续费”在道德与法律两个层面上,皆不合适。道德层面上,捐款页面不主动说明会收取手续费,是对捐款者善心的欺骗,被发现之后,透支的就是平台与捐款者之间的信任,也不利于个人求助事业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法律层面上,一般性的慈善活动收费是基于《慈善法》的行政标准,虽然市场机构参与求助业务的收费标准目前尚无法律规定,但是上述之举,定会侵犯捐助者的知情权,每一位公民都享有知情权,知悉并获取信息的自由权利,特别是对个人相关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不容侵犯。

    在互联网的红利期,网络求助平台的运营成本由所属商业公司的其他业务覆盖支持,从而制造出参与求助与援助的用户是免费参与的表象,但互联网互助平台肯定需要相关运营维护的费用,必要时可能会向求助者或是捐助者收取。但不可忽略的是,捐款者早已习惯免费参与到社会慈善事业中,行业内也缺少相关法律政策对于该手续费收取的具体要求。如果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处理好,将会把网络互助平台置于一个矛盾于商业化与慈善化的尬尴处境。

    揆诸现实,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互助平台如春笋般破土而出,随之而来的是愈来愈多的网络互助平台纷纷试水对捐款用户收取手续费。既然网络平台开始收取手续费的时代即将到来,那么就应该大方告知用户,营造良好信任环境,让网络互助事业健康发展下去,千万莫让捐款者“善心”变“寒心”。
    2022-04-02 23:07:29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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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透明公益,让爱到家
    自媒体时代繁荣茂盛,已经悄无声息地改变了大众的生活。大众通过新媒体了解到更多需要帮助的群众,散发真情。但近日小黄发现自己捐给患病儿童的29元实际被收到的只有26元。随即,有网友爆料并吐槽,捐款平台从中收费,吃相难看。
    公益的初衷是什么?是有能力的人自发给予需要帮助的人力所能及的关怀,这是一个充满爱心的过程。既然平台给了大众捐款的途径,那么收手续费应该是一个透明、公开的过程,大众也依法享有知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八条规定:本法所称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只有委托人依法、真心、诚意地将这笔善款、这份爱心送到正确的位置上,公益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价值。
    网络平台已经成为信息内容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因此,平台在坚持正确价值取向,保障网络空间净化,维护网民合法权益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公益的途径随着互联网触角的延伸也在不断增多,但利用网络欺骗大众的现象不在少数,谁都不愿生活在一个乌烟瘴气的网络空间,尤其不愿自己的一片真心受到欺瞒和辜负。公益的纯粹性任何人都不应亵渎,它是神圣的、透明的,而不是被利用为赚钱的工具以达到个人私欲。
    不得不承认,平台在捐款这一整个过程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如若平台在捐款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扣下一部分手续费而不提前告知,只会让做好事的人寒了心。牵涉到双方利益,平台可以采取在捐款付款处添加一条“是否同意缴费作为捐款手续费”之类的选择项的措施,让一切公共、公开,同意此条例的人继续进行捐款,真正想要做公益的人会尊重平台,理解平台运营的辛苦与成本。 营造网络透明环境,平台责任重大。平台工作者在遵守互联网发展的法律和道德的同时,一方面要继续加大宣传正能量内容建设的力度,将更多需要帮助的群众带到大众眼前。另一方面互联网平台作为网络内容的建设者、传播者,应该起到带头作用,发挥其传播优势,不模棱两可,不赚黑心钱、不欺骗消费者和公益者,壮大网络正能量,让网络文明蔚然成风。
    公益者是千千万万的萤火,而网络平台是千万萤火的传递者。将千万光束带到每一个黑暗的角落,应当是网络平台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
    2022-04-02 22:22:53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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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让人厌恶的不是“手续费”而是平台的黑箱操作
    近日,一网友在网上为一名患病儿童捐款,微信显示扣了29元,但当她点进筹款页面时,发现只捐给儿童26元。随后又有多名网友爆料称,捐款平台暗箱收费,甚至捐款1元就要收取3元“手续费”,实际扣费4元。许多平台例如安心筹,在网友捐款时会自动默认勾选“支付3元‘加入安心大家帮’”,除非网友取消勾选才可避免扣费。然而对于大多数网友来说,他只不过是想献一份爱心罢了,谁还会去仔细研究平台的规则呢,毕竟刚开始时是无须向平台缴纳费用的。而当事后网友发现自己捐的款并未全部流向受助人,自然会产生疑惑进而出现被欺骗的愤懑情绪,不禁让人厌恶平台的小人之举。
    从大多数事例来看,网友们生气均是因为在捐款时不知道需要缴纳手续费。所以在笔者看来,真正让网友厌恶的不是“手续费”而是平台的黑箱操作,未明确告知网友平台实行的新规定捐款时需同时缴纳手续费。
    平台的运营需要成本,我国现行法律也未禁止平台收费,所以平台不妨直接将自己的“困难”表达出来,平台建立的初衷是为了让罹难的人收获来自社会的温暖,而当平台发展陷入窘境,网友大众也自然愿意伸出援助之手。毕竟没有了平台爱的延续也将不复存在。大大方方交代收费细则的诚意好过偷偷摸摸拔毛自喜的卑鄙。
    公益性数字图书馆zlibrary网站在搜索界面的第一句话便是“全球最大的数字图书馆,所有图书免费”然而使用过的网友均知道一开始zlibrary确实是完全免费的公益性网站,然而现在所谓的免费并没有完全免费,如果你未对平台进行大于等于5美元的资助捐款用于平台的后续维护工作你将不能获取某些高级功能并且一天内下载次数不能超过5次。平台会在你达到使用限制时告知你你已达到使用限额,并说明规则更改的情况,并不会擅自扣费或是在你仅捐献1美元的情况下自动扣除剩余的4美元。然而这样的规则更改,大大方方的交代情况并未使zlibrary失去受众,反而获得了一批相当客观的公益集资,网友愿意资助平台,助力善与知识的延续。相比之下,捐款平台的暗箱操作便显得局促小气。
    对于捐款平台而言不如坦坦荡荡交代收费细则,真心换真心,网友捐款是出于爱与善良的同理心,必然不会切断传递爱与善意的桥梁。他们真正厌恶的是欺骗而非仅仅3元的手续费。
    2022-04-02 19:50:44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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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莫让公益变成商业糊涂账的遮羞布
    朱悦
    近年来,公益众筹平台层出不穷,运用互联网让慈善信息走到大众面前。一方面,拓宽了群众做慈善的渠道,为求助人提供更多希望。另一方面,在缺乏部门统一管理的情况下,难免鱼龙混杂,出现公益平台利用隐性规则的漏洞盈利,如“爱心捐款被硬性收取手续费”的例子。如此一来,社会爱心被消费,慈善公信力遭损害,若纵容下去,最终结果将是捐款人犹豫施善、求助人无力呼告、平台失去信任的“三败”局面。
    笔者认为,若平台方确切地履行了自身的责任,即核实并保护捐助人、求助人双方的信息,保障捐款的过程真实、可追溯,为此付出了人力、技术成本,那么除自我造血回复资金以外,在三方皆知并坦然相告的前提下,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是无可厚非的。问题就在于,虽法无禁止,且在情理之中,某些平台却选择了遮掩,使得多数人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交了手续费,即使数目小、可追回,却造成了捐助人的被欺骗、被隐瞒之感。
    大多数公益平台本质上仍是商业性质的,而如今公益相关行业缺乏统一标准,行业门槛低,造成公益平台市场杂乱。因此,有关部门的介入是整治平台乱象的根本。提高行业标准,精简公益平台市场,完善筹款平台服务费机制,设立合理的行业服务费标准。此外,任何标准的制定都应深入群众需求,反应群众意见,应做足群众调研,赢得公众的信任、保护公众权益才是良性持久发展之道。更重要的是,公益平台作为非慈善机构,理应将社会效益排在经济效益之前,例如公开化、透明化自身的运营流程,自觉接受大众的监督,并定期向社会汇报说明,践行合法、公正、诚信的运营理念,对公益足够尊重,才担得起公益平台的名称。
    在规范管理之下,平台切实履行责任,捐助人获得应有的知情权,求助人得到真正的帮助,这才是网络公益众筹平台诞生的初衷,而不是盈利者做糊涂账的遮羞布。
    2022-04-02 19:33:53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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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吃水不忘“挖井人”
    关于近日,小黄在网上为一名患病儿童捐款29元,微信显示扣了29元,但当她点进筹款页面时,发现只捐给儿童26元。多名网友爆料称,网上爱心捐款被收“手续费”,甚至捐款1元就要收3元“手续费”,吐槽网络捐款平台“雁过拔毛”“吃相太难看”。这一则消息,我认为一切劳动都是有价值的,不能因为为了公益就否定创造者的价值。
    首先网上爱心捐款,为大众提供了一个便利的平台,这个平台从初期的想法,筹备到设计运行结合了许多人的共同努力,包括后期的修护与升级 ,这个过程是持之以恒的,我们首先要肯定这个平台的价值,因为有了这个平台,越来越多的困难人群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帮助,这个平台将捐赠这件事变得简单,受益最多的无疑是许多家庭困难的人。
    其次开发软件的人。他们或许因为利益或者各种原因设计这个平台。他们也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责任,为这个软件付出了劳动。劳动本来应该获得报酬,这个与是否做公益是不相关的。创造这个软件的创始人,他的初心是好的,就是因为他的想法,并作出了实践,这才这个平台旺盛起来。但是制作这个平台的收益或许不是他一开始就计算好的,但是往后平台的维护依旧需要,只有有收益才能养活这个平台,不然这个平台只会败落不会兴盛。
    最后是公益的主动性。公益的目的在于希望鼓舞大众积极主动地为困难群体进行帮助,而不是强迫大家,必须做公益。对于“吐槽网络捐款平台“雁过拔毛”“吃相太难看””这种看法有道德绑架的意味。我们不能因为平台收取手续费就是抨击平台,平台愿意不收取手续费,我们应该感恩,对于平台收取手续费,我们也要给予一定的理解,不能强迫平台主动做公益,如果强迫,甚至运用网络谩骂的的方式,这种方法在我看来是不可取的。
    平台是就像是挖好的水井,社会各界的爱心人士与需要救助的群体,因为这个平台才能更好的支持公益或从这个平台得到帮助,让这口“井水”滋润万千需要帮助的人。所以我们不能忘记“挖井”的人,正式因为他们,我们才能有平台,有途径,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2022-04-02 19:25:13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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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善意释放不应该减少
    吴阿蒙
    近日,小黄在网上为一名患病儿童捐款29元,微信显示扣了29元,但当她点进筹款页面时,发现只捐给儿童26元。多名网友爆料称,网上爱心捐款被收“手续费”,甚至捐款1元就要收3元“手续费”,吐槽网络捐款平台“雁过拔毛”“吃相太难看”。
    乍一看,这件事确实让人难理解,明明是善意释放,爱心却被平台打折,对于捐款者来说难免有些气愤。但实际上作为运营的平台,抽取相应的费用保证平台运营是可以理解的。前提是必须明确告知捐款者和受益人相关的规则,抽取的比例等等。不可否认,一些筹款平台确实在一定程度上给一些困难家庭带去希望,面对一些重大疾病的求助,公众力所能及的那份爱心和善意释放始终是值得赞扬的。但是平台的不合理抽取引发公众的质疑,这也在情理之中,毕竟公众的慈善心不容欺骗和玷污。不能让一些不纯粹的公益影响到公益的形象,伤害爱心人士的捐款热情。
    对于一些筹款平台而言,必须在显眼位置明确公布相关的善心费用分配规则,确保所以的爱心人士都有知情权。同时对于每一笔爱心款项,所抽取的运营费用,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不能仍着性子乱来。公益不容玷污,善意不容折损,不能因为一些平台潜藏的问题暴露出来后,让爱心人士觉得受到欺骗,从而对爱心慈善事业活动产生质疑,这是对社会价值最大的损伤。一些捐款平台的不规范操作,总会伤害到爱心人士的积极性,这其实是在用整个社会慈善事业在买单,这显然是不合适的。笔者认为,公益资源虽然不能缺失,更不能滥用,唯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加强对平台的监管举措,才能保证我们放心的献出爱心,才能保证善意释放不会减少。因为,因为没有什么比这个世界没有善意更让人害怕!
    2022-04-02 16:14:46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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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要让公益变的商业化
    近日,小黄在网上为一名患病儿童捐款29元,但她点进筹款页面后却发现实际捐款数额却只有26元。随后多名网友爆料爱心捐款会被收手续费,大家纷纷吐槽网络捐款平台吃相太过于难看,影响纯粹的公益形象,从而伤害爱心人士的捐款热情。
    其实这种现象早已屡见不鲜,从之前的新闻中可以发现,网络筹款平台不只从捐款人手里收“手续费”,还会从筹款人所筹款项中抽取服务费,甚至第三方支付通道也从中抽利。此种行为,无论是对热心公益的捐款人,还是对急需用钱的受捐人,都是不妥当的,一方面,捐款人会觉得自己所热爱的公益是不纯粹的,会伤害公益心,另一方面,也会让社会对公益机构的认知产生裂缝,长此以往,公益机构就不太会让别人信服。
    公益机构作为互联网平台,他的运营需要成本,这是大家都知道并且理解的。就像有的网友所说,他们可以理解这种收费行为,但是他们并不认同“被迫接受”,所以平台所需要的做的,应该是制定严格的收费标准,收费制度,并全程进行监督,把收费明细公布出来,让公益链条里的每一个人都能看得到。
    我们无法否认网络筹款平台的商业属性,但我们也不能忘记他的底色是公益属性,这两者的界限是不能模糊的,所以现在公益平台的当务之急应该是探索出一套合理的商业模式,平衡好这两者的关系,企业需要资金来缓解运营压力,那首先要做的,就是树立行业标准,让资金合法运行。关于网络筹款平台的服务费,我国当前还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也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这都需要公益机构自己去探索。
    那么公益机构应该如何做呢?机构首先要做的事就应该是调研,机构应该充分听取用户,平台及其他有关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制定正确的收费标准,并明确告知用户,让用户在知情的情况下自行选择。此外,机构不应该仅仅把眼光放在公益款上,还 应该学会拓宽经营领域,在其他方面发挥自己的平台优势,补足手续费的亏空。最后,也希望国家可以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制定政策实现精准扶贫扶病,让更多的人感受公益的暖意。
    2022-04-02 16:10:15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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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慈善并非牟利之法
    近年来,各类网络捐款平台频频“占领”朋友圈,各类求助信息纷沓而至,可谓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不可置否,网上捐助平台确实拯救了许多急需帮助的病人和陷入困境的家庭。这无疑是一件好事,而近日爆出的一则新闻,却令人大吃一惊。
    小黄在网上为一名患病儿童捐款29元,微信显示扣了29元,但当她点进筹款页面时,发现只捐给儿童26元。多名网友爆料称,网上爱心捐款被收“手续费”,甚至捐款1元就要收3元“手续费”。网友们纷纷表示网络捐款平台“雁过拔毛”“吃相太难看”,也有人认为网上捐助平台也需要人力物力,没有手续费难以维持平台运行,一时间众说纷纭。
    那么慈善平台究竟该不该收取“手续费”呢?笔者认为平台不应该收取手续费,原因有三:
    其一,网上捐助平台建立的初衷是帮助那些处于困境中的病人,而非盈利。收取“手续费”有违初衷。
    其二,慈善钱款是救命钱,平台理应不该动。据了解,许多家庭在捐助平台发布消息大多已是走投无路之举。三块钱也许并不多,但一人三块钱却能积少成多,十人三十,百人三百,千人三千。三千块可以做一场手术、可以买得起救命药,如果在此时抽取手续费无异于趁火打劫。
    其三,慈善就是慈善,并非牟利之法。平台正是借助了人们的善心才得以推广、壮大,打着爱心的旗号行牟利之事,无疑是践踏了群众的爱心、寒了大众的善心。
    也有网友称这三元是可以勾选取消的,但取消处字体过小,稍有不注意便会遗漏,笔者认为平台应当公开告知群众,而非以这种方式“捡漏”。
    在过往支付宝等平台也做过类似的慈善活动,将慈善与电商助农联系在一起,最终实现了互惠双赢。网上捐助平台也应借鉴其发展模式,积极探寻两全其美之策,莫要寒了群众的热心,伤了受助人的希冀。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依托群众发展起来的事物,若不能顺应群众的意愿,最终也不能长久。望各平台以此为戒,不忘初衷!
    2022-04-02 13:32:51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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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障捐款透明合理,让爱心托起生命的希望
    近日,多名网友爆料称,在网络平台捐款时被收“手续费”,甚至捐款1元就要收3元“手续费”,吐槽网络捐款平台“吃相太难看”。相关平台和专家称,平台运营需要成本,免费时代算是过去了。
    随着网络平台的规范化,人们愿意通过网络平台捐爱心,网络捐款平台在爱心的滋养下越来越多,也同时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在压力面前,首先应当承认收费以谋求发展的诉求是正当的,但正当的诉求不等于随意收费。不随意收费,意味着捐款平台要保障收费合理、透明。现实中,捐款1元,收费3元的现象显然是不合理的。与此同时,钱款的去向也引起了公众的疑问,这提示捐款平台要将钱款的用途标明、标实,使之透明化。
    当网络捐款平台纷纷向上、向好时,就要求人们能依旧秉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态度。“勿以善小而不为”不是强迫人们都去捐款,而是希望人们在能力允许的前提下,不吝惜钱财;而当我们能怀着一颗爱心,不去恶意揣测、妄加议论时,也就是为善了。“勿以恶小而为之”不是要求我们对所有的求救者都心有怜悯,也不等于任性而为、出口伤人。作为求救者,既不能让真情实意错付,也不能用虚假信息占用求救平台;而被求救者,自然不能随意评判、伤人伤心。
    网络捐款平台与求救者都面临着“生存”的压力。或许有人会说平台的生命不能与人的生命相提并论,但是平台运营的背后又有多少人在苦苦支撑呢?这些人或许同样面临着亲朋好友甚至自己的“生存”的压力。我们不能局限于表面的生存,要看清实质。
    从网络捐款平台的角度来看,平台只有维持好“生存”,才能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更好、更优的服务,让爱心托起生命的希望;从捐赠者的角度来看,求救者能够生存是他们希望的,只有网络捐款平台公开透明合理,爱心才能托起生命的希望,否则,一切的爱心都将付诸东流。此外,平台保障捐款透明合理与人们保持善意、有爱心,是并驾齐驱,不存在谁先行,谁后行的矛盾。
    当善意遇见善意,世界会更加明朗。
    2022-04-02 10:05:13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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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培育好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的土壤
    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为遭遇不幸的家庭雪中送炭”这样的美好愿景,网络捐款平台应运而生,可以说是一定程度上做到了“济人之急,救人之危”,诠释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众志成城。却也不乏某些利用人们的善心将网络捐款平台发展成盈利项目的组织。
    部分网络捐款平台存在着捐款信息不明,捐款数额偏差等含糊不清的问题。近日,小黄在网上给一名患病儿童的捐款莫名被扣了3元,更有甚者,捐款1元就要收3元“手续费”,对此,网友纷纷吐槽网络捐款平台“雁过拔毛”、“吃相太难看”。网络捐款平台运营需要一定的成本,大家也都是心知肚明。笔者认为,其收费无可厚非,却是得有“度”。投入精力运营平台,以济人之难,这是该大力提倡的善举,但是这其中的“手续费”却也该增强透明度,其收费标准、去脉等,捐款者有权知晓。在透明度不高的情形下,网络上众多的轻松筹、水滴筹等等,让公众望而却步,无法信服。
    我国现行法律未禁止平台收费,但不纯粹的公益确会影响公益的形象,伤害爱心人士的捐款热情,这就更加说明了网络捐款平台公示收费内情的合理性。民政部制定的《公益慈善捐款信息公开指引》旨在为各类公益慈善组织和机构公开信息提供指导下规范,网络捐款平台也应向其学习。在无任何说明的前提下,网络捐款平台私自扣除3元所谓的“手续费”实在不该,这不仅会引起捐款者的愤慨,更会阻挠了健康的公益事业的步伐。
    面临网络捐款平台层出不穷的问题,政府部门要做好督察工作,加强针对性管理,立法部门应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执法机关对于以“慈善”为噱头牟利的行为要严厉打击,网络平台负有主体责任,更应该发挥积极的正确作用,清晰自己的初心,严格按照慈善捐款标准来运营平台,携起手来让网络捐款平台可以真正地做到“雪中送炭”,共同培育好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的土壤。
    小黄的捐款事件给网络捐款平台敲响了警钟,慈善家陈光标说过,慈善不仅仅是“手的给予”,而更应该是“心的给予”。愿所有网络捐款平台都能做到如此这般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2022-04-02 09:24:36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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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别让爱心“寒”了心
    近日,一则这样的新闻在大众面前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议“小黄在网上为一名患病儿童捐款29元,微信显示扣了29元,但当她点进筹款页面时,发现只捐给儿童26元。”根据多名网友爆料,才知道原来是收取了3元的手续费。对于这种情况,不少网友吐槽吃想太难看。根据红星新闻媒体记者报道中说用户在捐款付款时,平台会默认勾选额外付费选项,取消勾选则可以避免扣费。虽然费用可以退,但不仔细看很多人都难以注意。
    首先任何一件事都有着好与坏两个方面。一些网络筹款平台收取服务费是可以理解的,国家也没有法律禁止收费,毕竟他们不是慈善机构,它们也需要运营成本,但是怎么收?收取的标准是什么?这些都是需要平台去充分考虑的。互联网个人互助平台是商业平台支持下的网友自愿互助的,有社会公属性,但是和组织文化慈善又有区别。相关商业个人求助平台对于用户们的知情权不够重视,没有充分尽到提示义务,使得用户在未能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就支付了其他的费用,这就会带来相关市场环境的混乱,失去了对相关平台的信任,不利于一个平台的长期发展。
    其次对于网络筹款平台收费,如果想做的两全其美,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做到财务公开透明,然后收取相关的手续费;然后就是可以进行问卷调查的方法看看广大用户对于捐款收取手续费的意见是如何,然后采取相对的措施。既然商业平台开始收取手续费,就应该大方的告知用户,营造出良好的信任环境,让用户自愿支付相应的平台费用,平衡好商业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笔者看来,如果不采取上面的方法而是长期收取高额手续费,就会让原本爱心人士们的爱心“寒”了心。捐款原本就是很多涓涓细流的小爱汇集在一起变成大爱去帮助那些急需帮助的人,一些热心人士本来身怀爱心想靠自己的微薄的力量去帮助他人,但一看手续费就占了大半可能就会望而却步,长期这样下去,就会伤害爱心人士的捐款热情,很多人爱心人士看到这些平台的手续费也就从而不愿意再去捐款,他们会认为自己的爱心被“割了韭菜”,认为自己的爱心没有真正地去帮助到别人。因此为了不要让爱心人士的爱心“寒”了心,相关的平台就要保护好用户们的合法权益,让爱溢满在我们的生活里,而不是去“寒”了大家的爱心。
    2022-04-01 22:38:34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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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给众筹平台多一份理解



    近日,小黄在网上为一名患病儿童捐款29元,发现实际只捐给儿童26元,被收了3元“手续费”。不少网友对众筹平台既做爱心公益事业,又搞“雁过拔毛”的事儿表示质疑。
      要回答这个质疑,首先必须了解众筹平台是怎样产生的。对于社会上急难困窘的人们来说,他们最需要的无疑是社会力量的帮助,他们困难的信息传播得越广,获得帮助的力度相应就会更大。同以往的口口相传比起来,借助“互联网+”公益的力量,信息传播力度无疑空前提升,为社会力量及时提供帮助奠定了基础。众筹平台起到传播信息、宣传号召、汇集爱心的作用。
    其次,要弄明白为什么收取“手续费”。 众筹平台自产生以后,确实发挥了“爱心中转站”的作用,让社会力量更快速更便捷地对需要帮助的人群提供帮助。通过盈利业务反哺非盈利业务,众筹平台当然没必要收取“手续费”。但是一个现实的问题是,众筹平台作为一个集资平台,肯定受金融机构监管,所以在这个平台的筹款,提现时都要支付平台0.6-2%不等的手续费。另外,平台的运行,在广泛联络沟通过程中,肯定需要有研发、设备、人员、办公场所等成本。我们可以设想的是,假如这些平台都不收费而无法运行,我们的善款捐赠还能有现在的力度和便捷吗?
      当然,作为公益组织责任越是重大,其自身建设越要充分符合道德和法律的约束。比如众筹平台一定要通过科学、合理、严格的运营制度建设,确保收取的每一分善款公开透明,让捐款人知道自己捐的钱的去向,也让社会对于平台运营的账目完全了解。
    一是要保障捐款人的知情权。捐款时,一些平台会在密密麻麻的小字中默认勾选“支付3元”,这种操作方式未免有些浑水摸鱼的感觉。平台应该在显著位置标明,让捐款人有知情权和选择权。
    二是收取服务费要有明确标准,不能由平台自说自话,要考虑大病求助这一服务领域和服务对象的特殊性,不能以经济效益为指挥棒,更要兼顾社会效益。决不能发生捐1元收取3元“手续费”的奇葩做法,伤了孩子们的爱心。
    2022-04-01 08:09:38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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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益不应掺杂“私利”,平台也要自食其力
    近日,一则“一共捐了26元善款,却被平台从中收走3元手续费”的新闻引发网友热议,更有甚者,连捐款1元也被平台要求支付3元“手续费”。诚然,公益平台、慈善组织运营需要成本,然而某些平台对善款收取3元“手续费”的硬性标准过于草率,无异于竭泽而渔,寒了爱心人士的心。
    爱心捐款的涓涓细流岂容他人再分一杯羹?相关公益平台本身须调整自身发展战略,尝试将公益项目与平台盈利有机结合,在帮助困难人群的同时也要学会自力更生,而不是直接在接受捐款时索要费用。互联网时代,流量变现的速度、成果极为可观。每一次对救助信息的浏览、转发都带来了流量,平台完全有能力创造广告收入。支付宝的“爱心助农”项目,则是公益平台借助流量变现完成受助人群、平台双赢的另一种模式。这种电商带货模式将受助人群的劳动成果转化为盈利,受助人群自食其力的同时,平台也在带货中创收,从而做到自力更生。随着时代发展,公益平台运营迎来了许多新机遇,直接向爱心人士收取“手续费”的笨办法早已落伍。平台在自身建设方面仍需不断探索、加快完善创收机制的脚步。
    无规矩不成方圆,有关部门需进一步完善管理政策,对公益平台的资金来源、运用出台管理办法细则,认真监督公益平台的善款账目。无论是捐26元还是捐1元,平台都要收取3元“手续费”,这样“一刀切”的做法显然是不可取的。我国税收部门对慈善组织的优惠政策是激励公益事业的有力杠杆,但在激励的同时,民政部门的对慈善组织的监督与治理也要跟上。三者齐头并进,才能为公益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热心公益的爱心人士在献爱心的同时,也要注意甄别平台和信息,莫使善心被他人利用作垫脚石。目前市面上可以进行爱心筹款的平台、软件比比皆是,爱心人士在捐款之前不妨了解一下该平台善款的分配、运用方式,还可以通过查询该组织定期向社会公开的资助项目、工作情况等信息的方式来鉴别平台资质。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侠之小者,为友为邻。不纯粹的公益不仅会浇灭爱心人士的热情,更会伤害到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公益行为本身值得我们肯定与鼓励,不应掺杂“私利”,社会监督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参与!
    2022-03-31 22:10:08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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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莫把慈善当做生意经
    互帮互助,是人类得以生存延续的基础。人生于天地间,从来都不孤独。当身边的朋友遇到经济困难时,如果有条件,很多人都会愿意伸出援手。如今,网络飞速发展,拉近了人们之间的距离,捐款与募捐不再只是口头和传单宣传,而是在网络上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即便是陌生人,只要点开页面了解情况,也会献上绵薄之力。然而,这绵薄之力也被人窥伺,网站上募捐得来的钱和求助者实际到手的钱有很大的差距。近日,有网友为患病儿童捐款29元,却发现被扣除了3元“手续费”,实际只捐给儿童26元。发善心捐善款还要被平台“薅羊毛”?这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捐款平台提供了一个供求助者和捐款者聚集的地方;为了维系平台的发展,向用户收取费用本无可厚非。之所以引发热议,是因为平台收取费用过高。究其根底,是因为捐款者捐款数额小,3元的手续费与其相比数额较大,故而引发心理的不平衡,认为平台“雁过拔毛”。对于那些捐款动辄成千上万的大款来说,3元或许不算什么。但对于动了一时善心,希望帮助他人的平凡人来说,3元额外开支确实巨大。然而,大款毕竟是少数人。很多众筹的成功,正是依靠无数的平凡人献出的点点滴滴的爱心!可现在平台却要让他们支付高昂的“手续费”,怎能不让这些爱心人士伤心和愤怒呢?
    再者,平台收取的“手续费”全部用于建设和维系平台的发展了吗?“手续费”资金流向不明也是网友热议的一个地方。据笔者了解,很多捐款网站收取的费用很大部分都用于网络宣传,为自己赚取流量。如果捐款网站能够切实保障捐款人和求助者的权益,那么公众花了钱也值得。可实际上一方面捐款平台不断克扣善款,使求助者拿不到所有募捐来的钱;另一方面,网站上的众筹信息有真有假,捐款人捐的钱有可能是“打水漂”。这些捐款平台不能担负起保障慈善的责任,甚至昧着良心赚钱,实在有违“慈善”的理念!慈善事业不是商业,不能用商业逻辑中的盈利亏损来判断捐款平台的好坏,国家与政府应对捐款平台进行监督与帮助,还慈善事业一片净土,让爱心人士和求助者安心!
    2022-03-31 19:31:37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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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别消退大众对爱心事业的热情

    据了解,小黄在网上看到一名患病的儿童,决定为其捐款29元,但实际捐款却只有26元。后她了解到网络爱心捐款需要“手续费”,即使只捐款1元,都须收费3元手续费。许多人认为这些网络捐款平台利益至上,吐槽网络捐款平台“雁过拔毛”。这样的“手续费”究竟合理吗?
    无独有偶,直播南京媒体报道记者调查在安心筹捐款平台上会默认勾选支付三元加入安心大家帮,不出意外的,引来了大家的关注,且绝大多数网名对此表示不满。这样的现象不仅打消了消费者的热情,还让大众觉得其吃相极其难看。
    网络捐款收“手续费”引来争议,大概就是一点使然,大家认为本就是帮助别人的爱心捐款,平台还要从中抽取费用,由此引起网民的不满。网络捐款平台实际上也是一种企业,现在网络捐款平台难以继续,筹款业务造成自我造血的压力,需要盈利才能够维持生存,因此各个平台需按照一定比例收取费用才能继续生存,且我国规定的法律中并没有禁止网络捐款平台收取服务费,以商业的方式推进企业的发展,是一件合理的事情。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理解网络捐款平台的苦衷,想要真正让大众信服,笔者认为有两条措施可以让平台打消大多人的顾虑。一是平台应该将收费标准化,通过制定一定的收费标准,例如超过某个限定数额开始收费,或者将收费比例调低,让大众感受到平台同样对爱心事业的奉献;第二点就是平台可以在爱心捐款时不收取费用,因此大众网民会认为平台是认认真真投入爱心事业中,让网民对平台的好感倍增,引来不少人的喜爱。企业可以由此拓展其他业务,获得收益。例如疫情期间鸿星尔克品牌在面临倒闭的情况下,仍然给武汉捐款一百万,引来了网友的同情,出现了鸿星尔克库存亏空的现象,堆积了几年卖不出去的鞋子,一下子售空,这源于什么,源于人们感受到其对国家的支持以及对爱心事业的奉献。
    比规定更重要的是大众,只有让大众信服,让大众感受到平台与他们一样是支持爱心事业的时候,才是一个捐款平台真正得到盈利的时候,才会有长久的发展。无论怎样,别让大众的爱心消退。
    2022-03-31 19:08:31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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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常语】网筹平台生存发展的必由之路

    柏文学

      救难扶困、互帮互助,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美德。捐款,就是奉献爱心,理所当然希望所捐之款,全部抵达救助对象。网友小黄却没料到,在轻松筹平台为一名患病儿童捐款29元,只有26元抵达受助者。更有在轻松筹捐款1元者,却被扣了4元钱。大学生小刘吐槽,在轻松筹捐款已200余元,如此扣费真的很离谱。消费者服务平台“黑猫投诉”上,涉及轻松筹扣费的投诉不在少数。看来,轻松筹平台上献爱心,并不“轻松”。

      然而捐款者有所不知的是,网筹平台背后依托着商业机构。这些商业机构,原先通过公益性筹款业务,吸引流量,获取客户资源,再基于流量去开展其他盈利业务,如互助、保险。如今,赖以生存发展的盈利业务难以为继,筹款部门便需解决自身生存问题。网络设备、软件系统需要投入、维护和升级,技术人员需要吃饭。公益性便与商业性发生了冲突,共赢才能生存。我国现行法律,未有禁止筹款平台收费。平台人员坦言,免费时代或将过去。

      如果说作为商业机构的网筹平台收费是合理的,那么保障捐款者知情权就是必须的。轻松筹平台的收费,《用户资助说明》虽已告知,可是捐款者哪有时间或闲情去仔细阅读?随手勾选完成捐款操作而已。安心筹平台,则是默认勾选“支付3元‘加入安心大家帮’”,虽费用可退,但筹捐人并不会注意到这些细节。网筹平台作为细分行业,收费必须规范化。是否收费?如何收?能否退?应在页面醒目地告诉捐款者。我以为,平台照总额按比例向受助者收手续费更合理、更便捷。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作为第三次分配的重头戏,发展慈善事业,对于建设和谐社会、共享美好生活非常重要。在互联网社会,网筹平台的存在意义重大。促进网筹平台健康发展,建设好网筹平台公信力,保护好社会大众对网筹平台的信任,网筹平台经营必须法治化、标准化。水滴筹平台,已在江苏徐州等城市试点收取服务费,金额为实际筹款金额3%,最高不超5千元。监管部门需要积极支持、认真调研、及时总结,不断完善法律法规。

      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是网筹平台生存发展的必由之路。
    2022-03-31 09:21:46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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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爱心捐款平台需要增强透明性

    自互联网出现后,各大爱心捐款平台也如雨后春笋般在社交媒体中流行,本是借助技术的力量汇集八方资源传递爱心,但近来随着爱心捐款平台扣取一定数额的手续费而引发关注和争议,根本原因在于爱心捐款平台的经营模式已经发生了变化,但在告知公众的透明性方面却仍然遵循旧则,从而导致矛盾激化。

    爱心捐款平台属于典型的互联网平台型公司,本质上是为大病救助提供筹款等服务的商业机构,又因为大病求助这一服务领域和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因此在经济效益之余还需要兼顾一定的社会效益。作为互联网公司,爱心捐款平台原有的商业模式是以大病救助筹款公益业务为主体吸引庞大的公众流量,并利用这些流量从事相关医疗、健康、保险等主题的盈利业务,从而构建起泛业务反哺主体业务的盈利模式。但是,在面临经济压力时,该模式就难以为继,不再延续“反哺模式”,而是对以往免费的大病救助筹款业务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以维持日常研发、设备、人力、场地等运行成本,继续生存。

    然而,爱心捐款平台在收取手续费时,由于手续费的收取缘由、收费标准、提醒是否醒目等问题未对公众进行透明的解释,且不同的爱心捐款平台收费标准也并不相同,使得手续费成为一笔“糊涂账”,引发公众质疑。

    对此,爱心捐款平台应该对手续费的收费标准、收费流程等做好相应的披露,对公众的知情权要做到充分沟通和尊重,整个过程要公开透明,毕竟涉及公益事业,它不同于一般的生意,公众的信任是它的根基,这种长期的信任得来不易,却很可能会因为一个污点事件而毁灭,因此爱心捐款平台对规则的更改更要谨慎,甚至可以设置一个让公众逐渐接受的过渡期。目前爱心捐款平台有备案可查,受国家审计机构监督,国家层面可进一步加强爱心捐款平台收费的规范化。此外,公众如有疑问,也可以直接咨询相应的平台。
    2022-03-30 22:49:42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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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还是要讲究“君子爱财 取之有道”

    近有多名网友爆料称,网上爱心捐款被收“手续费”,甚至捐款1元就要收3元“手续费”。由此网络公益众筹话题再次引起社会的关注。
    近些年来我国的公益已经不再局限于传统的依靠线下慈善机构来进行单一募捐,公益事业顺应着“互联网+”的潮流也走进了互联网,这种新型的网络公益众筹模式给急需获得帮助的人带来了巨大的便利,但与此同时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了。
    首先,我们要注意的是,我国现行法律并未禁止平台收费。毕竟众筹平台不是慈善机构,它们依托的母体,本质上是为大病救助提供筹款等服务的商业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属于典型的互联网平台型公司,有研发、设备、人员、办公场所等运营成本。
    既然这些企业不是纯粹的慈善机构,那么合理盈利就是无可厚非。只是俗话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要收用户手续费,就得明明白白地收,不能让捐款者蒙在鼓里。就像一些平台会在不起眼之处默认勾选“支付3元”,只有不勾选相关选项才可以避免扣费。如果捐款者不注意,捐上100元,扣掉3元也许不在乎;而捐1元就要加收3元“手续费”肯定突破心理承受上限,当然就有上当的感觉!
    其次,筹款平台的服务费也应该要有明确标准。目前一个平台一个样,有些混乱。监管部门或许可以开展成本构成、服务价值等方面调查,听取用户、平台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平衡互联网平台的商业属性和服务领域的准公益属性。只有有了合理的行业服务费标准,才能促使行业良性持久发展。
    另外,还要加强众筹平台资金管理。不妨让众筹平台与慈善组织联合发起公益众筹项目,由慈善组织对众筹平台所筹集的资金进行保管和分配,并且要让慈善组织有一定的监督权。这样可以很好地保证众筹过程透明、资金安全,达到一种求助者、捐款者和组织者皆大欢喜的结果。
    2022-03-30 12:42:40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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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话题甚好。一些新鲜事物缺少规范和监管,有关部门应及时跟进。
    2022-03-29 14:03:10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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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些捐款内容,张冠李戴不真实。
    2022-03-29 13:59:23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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