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因醉驾突发惨烈车祸 给“取消醉驾罪”者当头一棒
3月20日下午16时40分,河北邯郸发生一起惨烈车祸,一辆白色轿车高速驶入非机动车道内撞上多辆非机动车:现场14人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已有4人抢救无效死亡。这起极其惨烈的车祸极有可能又是醉酒驾驶引起的。
2022年春节前,公安部交管局公布了1月份发生的7起醉酒驾驶导致的重大伤亡案件:死16人,伤19人。“醉驾入刑”10周年宣传活动中,邯郸市交巡警支队公布近期10大醉驾典型案例。驾驶人张某、李某、郭某。韩某、杨某、郑某、杜某、王某、栗某、樊某等10人涉嫌醉酒驾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奇葩的是,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又再次递交了“取消醉驾罪”的提案,还有无数主流媒体为其背书。
朱列玉反对“醉驾入刑”的理由很荒谬,大概有三个方面:1、“醉驾入刑”导致刑事案件数量过多(占1/3),挤占了司法资源;2、醉驾入刑产生的犯罪记录,会使犯罪记录伴随公民终身,影响正常生活以及家庭;3、行政处罚也可以起到惩戒教育效果,治理醉酒不能过度依赖严厉刑罚打击。
“醉驾入刑”十年之际,有关部门统计,醉驾比例比10年前减少了70%以上,这还是在全国机动车增加1.81亿、驾驶人增加2.59亿的情况下实现的效果。
笔者认为,现在“醉酒”虽然大幅下降但依然大量存在,形势还很严峻,社会危害仍然很大,酒后驾车仍然是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这充分说明对于醉驾的入刑以及量刑不是“处罚过重”了,而是处罚得还过轻,还不够足够威慑那些侥幸酒后驾驶的人。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深度醉酒后驾车的行为进行追责,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可以大幅度提高刑罚的威慑力,增强对严重醉驾行为的惩治力度,减少醉驾行为发生。”所以非但不能“取消醉驾罪”,更要加大打击力度,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