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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职业打假人”成为“职业索赔人”

番茄茉莉 最后编辑于 2022-03-20 21: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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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世纪90年代,一位名为王海的消费者买到了两副假的索尼耳机,他开启了他的维

权之旅。在此次维权他总结三条方法论后就踏上了职业打假人这条路。在现如今交易量巨大

的电商“江湖”上,职业打假人逐渐从线下转到了线上,并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了一条成熟完

备的产业链。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辞军表示“职业打假人日益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扰乱了正常的经营秩序,给一些地方执法和司法带来了严重的干扰。”。

前不久贵州林先生因网售9.9元父亲自制酸菜而被买家以“三无”产品为由索赔1000元。为了蝇头小利而把打假之手伸向一个年迈的老人家,这不是打假而是敲诈。近年来,随

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其中引用的惩罚性赔偿幅

度不断加大,一些“职业打假人”受利益的驱使变了初衷成为了“职业索赔人”。

笔者认为“职业打假人”的转变主要有以下两点原因。

一是职业打假人行业的专业化。近几年的职业打假人案件反应出这一团体逐渐呈现出家

族化,团体化,专业化的趋势。有些打假人为了牟利知假买假,甚至不惜伪造假证据坑害商

家,对商家进行敲诈勒索。

二是市场经济体系的不完整。面对职业打假人,一些商家为了维护名誉只能花钱消灾,

赔一笔钱和打假人私了。而这些商家赔钱了事的行为进一步激发了职业打假人“假打”的底

气。

打假人出现的原因是因为市场上制假造假售假乱象的存在,正常维权困难等因素。而第

一代打假人王海的成功和出名是出于时代的需要,有一定的偶然性。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

善,职业打假人的市场萧条。一些职业打假人的唯利心催生了“职业索赔人”。在此,笔者

呼吁“职业打假人在打假的同时,万万不可逾越法律的底线,为了牟利而向商家索赔的“打

假”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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