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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若春和景明 最后编辑于 2022-03-03 20: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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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枷锁”,理法缺一不可!


近日,广东一公司员工因未回复群内消息,全员被罚200元,此消息一出立即被顶上热搜,引起广泛热议。2月15日,涉事企业中智华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确有此事,并称处罚是按照公司条例和规章制度来的,所有员工也都签名确认了。那么公司此举究竟合法与否?合理与否?该事件又给人带来何种警醒呢?

首先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无权对职工进行罚款。罚款属于行政处罚,只能由行使行政权利的的国家机关单位执行。但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因此该公司因员工两小时内未回复“通知放假”的群消息便对全体员工进行罚款显然是不合法的。而所谓的规章制度也不是捆绑劳动者的枷锁,不合理的规则理应打破。

其次,该制度是否合理?我们首先应该考虑该公司群消息发布的时间是否属于上班时间,如果属于上班时间,那么员工不回复群消息领导或许可以对相关员工做出一些批评与责罚。如果不属于上班时间,那么员工就有权利不回复工作上的消息。员工不是机器,不能利用现代通讯技术的发达来占用员工的休息时间。并且单方面的通知性消息不必要人人都回复,工作繁多,难免错过一条群消息,反而是刷屏性质的统一回复难免会掩盖掉重要的工作信息。公司的规章制度本意是为了公司秩序,为员工创造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万不可因为形式主义扭曲概念。

事实上,因为没有及时回复工作消息而收到处罚的事情,并不是个例。早在2018年,宁波某饮品店的店长王女士就因没有在10分钟以内回复消息,10分钟后就遭到了辞退。也有微博网友吐槽,自己在假期内由于时差问题没有及时回复工作消息,当月的绩效考核就被扣了分。

此类事件频发,24小时待命的工作群让员工难以喘息,因此不少上班族抱怨越来越不喜欢微信,微信已经变成了办公软件。自从有了微信,就意味着即使离开了公司,也离不开工作。这是一种病态扭曲的现象。

科学技术应当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微信作为先进便捷的现代通讯技术,其本质是为了方便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交流,减轻劳动负担,创造更高的价值。不是为了模糊上下班的界线,占用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从而给人带来加倍的负累。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作为劳动者的我们,更要学会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敢于争取和斗争,必要时借助法律的武器来捍卫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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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条评论

  • 打破“枷锁”,理法缺一不可!
    2022-03-04 10:04:47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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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约的时候就不能认同这样的条款嘛
    2022-03-04 08:59:25 0回复
    0
  • 既然有规定,按规定执行无可厚非。如果规定不合规,应该改进。
    2022-03-04 08:18:00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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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道理。
    2022-03-04 08:05:32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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