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合约”,有何不可
月朗
农历虎年新春的余味还未散尽,多地民政局门口登记离婚的人就排起了长队。有人为了抢到每天的限额不得不动用黄牛,代抢的价格高达600元。“离婚自由靠黄牛”的景象让人哭笑不得。我们虽然不希望看到,但是这样的事实确实存在。
当爱情保鲜期越来越短,九零后、零零后越来越害怕走进婚姻的围城。环顾四周,适婚青年单着的实在不少,我身边尚有不少的八零后依然徘徊在围城之外,农村多的大龄男青年,城市多的是大龄女青年。虽然我们国家已经放开了生育三孩政策,试问,年青人连婚都不愿结,何来三孩?响应的永远只是少数人。我们大家族里的孩子还算好,都愿意结婚,也愿意生小孩,但基本不愿生二胎,都觉得财力精力够不上。生娃成本太高了,即使有些地方有一些奖励措施,但养育二胎三胎仍然是让大多数青年父母,甚至祖父母恐慌的。
财产需要保险,健康需要保险,教育需要保险,失业需要保险,乘飞机乘高铁需要保险……当社会发展到如此完备的保险时代,青年人的心中自然就会产生没有保障就后怕的“元”宇宙时代,那么为什么恋爱不需要上一份保险呢?
“恋爱合约”,签约人交几百元费用,就可以得到一份约定,合约生效之日起若干年内结婚,还可领取丰厚的回报。如果没结成,只是浪费了区区几百元,也算是为这段爱情买了份小单,以后再有情缘,就该多加珍惜;若能结成,回报多多,对小家庭也有益,说不定对生孩子的恐慌心理也会小一些。购买一份恋爱保险,在一定的时间内结婚,就可领取1万朵玫瑰花或1万元现金,增加了结婚的喜庆,有何不可?
一方面我们希望不要物化爱情,一方面我们又说,不奔着结婚的恋爱就是耍流氓。但是,婚姻永远跟柴米油盐执手相握,“贫贱夫妻百事哀”大家都深有体会。恐婚恐生时代,呼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