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2月14日情人节不久,“恋爱合约”又一次出现在大众眼前。这个“恋爱合约”大概的内容就是,签约人交几百元费用后会得到一份“合约”,签约人和心上人在合约签订后的若干年内结婚,可领取丰厚的回报。在此之前,有些保险公司还推出过一个叫“恋爱险”的业务,人们花199-520元购买一份恋爱保险,在3年后10年内结婚,就可以领取1万朵玫瑰花或1万元现金。这看起来是不是很划算呢?你想为自己的爱情上一份保险吗?
很多人看到这儿一定在想:这很划算啊,你看,我支付了相对很少的钱,买到了一份浪漫,而且这奖金我肯定能拿到手啊!其实不然,“恋爱合约”说到底就是一场“恋爱”生意,那么,这既然是“生意”,那肯定会有人得到“利益”,很多人都觉得这个受益人一定是自己。这个想法是错的,生意场上哪有甲方会让自己吃亏呢?所以,这背后一定暗藏玄机。
如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热衷于过情人节、七夕、双十一,社会也在不断地鼓励年轻人去追求自己的爱情和幸福。因此,每到这些节日,“恋爱合约”“恋爱险”就会出现,并且卷起热潮,而这份业务的受众集中于未结婚的年轻人。“仪式感”是当今年轻人所看重的,每逢情人节,礼物是必不可少的,不少情侣苦思冥想,这时,“恋爱合约”吸引了大众眼球——这份“礼物”又浪漫又实用。很多人都是这么掉入陷阱的。现在谈恋爱的人大部分都是大学生,甚至于是高中生,他们缺乏一定的认知和社会经验,常常会被“浪漫”冲昏了头脑。
大家仔细看一下“合约”的内容,“在3年后10年内结婚”才“可领取1万朵玫瑰花或1万元现金”。意思就是说,从我投保起一定要等到三年后去领证,这个保险才会生效。那么,数据发现,大概有98%的情侣坚持不到三年就分开了,或者也有些情侣坚持不到三年就领证了,能符合条件的寥寥无几,也就是说,只有很小一部分人能“保”住爱情。最近,这项业务被监管会叫停了。监管会表示,这种带走噱头性的保险只是为了博人眼球、获取客户信息的一个途径。
保险应该成为国计民生的基本,成为金融系统的稳定器,而不是一种噱头。当你选择保险的时候,应该擦亮眼睛、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所以说,请大家擦亮双眼,对“恋爱”生意说“不”,对噱头性产品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