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保险不能为爱情保鲜
刘世甜
情人节、七夕节的恋爱氛围愈加浓厚,恋爱保险受到越来越多人的追捧。一些平台账号抓住这个机会,推出“恋爱合约”,签约人只要交几百元费用,就可以得到一份约定,符合条件,就可领取丰厚的回报。据知,此前有保险公司推出“恋爱险”业务。我们知道保险的首要功能是提供保障,消费者购买保险主要是为了在出险时获得赔偿以弥补自己的人身财产损失。可是这份“恋爱”保险到底是情感的催化剂,还是虚假感情的导火索,这是值得我们深思探讨的。因此,“恋爱”生意的发展是否具有可行性也受到各方的质疑。
无论是“恋爱”保险还是“恋爱”合约,背后都是购买者对爱情、婚姻美满长久的希冀,这些产品弥补了一些消费者在爱情、婚姻中缺失的安全感。恋爱保险可以通过保险合同的形式为男女之间提供恋爱保障,这符合社会相关人群的保险需求。适时开发不同的新险种,可以促进保险市场的发展。故恋爱保险应运而生。
那么,“恋爱”保险值得买吗?我觉得没有必要。其一,恋爱合约的实质是一场商业行为,所谓的恋爱保险只是保险公司的营销噱头,品牌营销因素大于保险产品的本身。一般来说,保险保障的是不可抗的风险,但此类保险能够以人们的主观意识为转移,美其名曰保障爱情,却是一种经济上的博弈。其二,恋爱合约并不能为爱作保障。有科学家说:“热恋中的人,他们的大脑会分泌大量多巴胺,而多巴胺最多只能维持一千天,也就是不到三年的时间,所以爱情不可能持续太长时间。”保险公司设置的条件为三年,不得不说很巧妙。爱情是基于两个人的喜欢,它不是买卖,一旦将爱情物化,两个人的情感很大可能会掺杂着利益关系。
常说:买的没有卖的精。没有保险公司愿意做赔本生意。当然,如果不在乎几百块钱,买份恋爱保险,给对方带来一份安全感和幸福感,也算一份别出心裁的礼物。最后我想说的是一纸合约不能代表什么,“恋爱”保险并不能为爱情保鲜。恋爱真正的保险靠的是双方用心经营、互相信任、相互理解,纯粹的爱情才能走到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