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编制规划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常州GDP含智率
安文
作为制造大市,常州降低GDP含毒率、提升含绿率的主要路径,是提高GDP含智率,真正建设智造强市;而作为人才要素和科学设施等科技资源欠缺的三线地级市,像样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博士点都没几个,应该承认,常州智造的科技原创资源潜力远不如“拿来主义”非原创模式。因此,编制规划与其鹦鹉学舌天方夜谭吹搞多少科技创新,不如老老实实、实实在在研究拿得来、能落地、用的好、开花多的对科技原创成果引进、吸收、消化、再创造的系统措施。而常州有地处科技创新活跃的长三角中轴枢纽的区位优势,有近现代工业百年积累的雄厚的加工制造基础,有几代人薪火相传的工匠精神底蕴,有科教城职业教育提供源源不断的技工后备队伍,恰恰为科技原创成果引进、扎根和繁盛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中以产业园就是这种非原创“拿来主义”模式的成功实践。十四五期间,我们如果推而广之,再建设几个中美、中欧、中日、中俄等产业园,培养和引进十万科技人才,发挥百万工匠的创造精神,提升常州智造水平,提高常州万亿GDP含智率,应该十拿九稳。因此,新一届市领导频繁考察中以产业园等,是实事求是、高瞻远瞩、独具慧眼和独辟蹊径的,而如何将国内外科技成果常州化,也就是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重中之重。
科技成果常州化链条,包括科技成果科学化、技术化、产权化、产业化和市场化等四个环节,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成果科学化方面,在常高校机构可提供的转化成果与我市需求存在结构性矛盾。我市各级政府与在常高校科研机构联手谋划科技创新布局和科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互动不够,造成域内科研成果供给与企业市场需求之间存在结构性矛盾。一是在常高校科研机构科研工作以国家科研导向和资金投入为轴心运转,科研成果多为基础理论研究,具有商业价值的应用型科研研发成果体量不足;二是应用型基础研究科研导向多来自长三角其他城市或省内企业短平快解决问题需求,缺乏常州制造业问题导向,即使有可进入产业化、市场化技术成果,由于与本地企业需求关联度不够,也不适合在我市转移转化。
2、成果技术化方面,传统体制机制束缚下的高校机构及科研人员开展成果转化工作积极性不高,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成果转化工作有顾虑。首先,高校机构科技成果对外转化定价无准则,又须承担无形资产保值风险和增值压力,因此宁可将成果烂在手里,也不敢冒险转化。其次,科研人员权益保障政策权威性不够,风险承担与利益获得不对等,实施顾虑重重,动力不足。如科研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还需完善。一是职称评聘、业绩考核、绩效奖励唯SCI论文及其转载和评价等指标,导致科研重基础理论轻应用技术研究、论文重国际曲轻常州调、项目重申报验收轻成果转化,在科研导向上严重挫伤科研人员推动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二是大部分高校机构未设置专业科技成果转化部门,科技专家忙于跑市场“走穴”,事倍功半;三是部分高校机构未实施国家颁布的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制度,无法破解个人税费占比太高、收益股份未兑现先纳税等共性难题,严重影响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积极性。
3、成果产权化方面,技术转移转让专业服务体系和政策支撑不完善,制约成果有效转让。一是缺乏高层次多元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链条,需要专业服务队伍精心对接市场。我市缺乏具备企业经营思路和洞察力,兼具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专门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职业经理人队伍,缺乏由这种队伍组成的中介服务机构。二是缺乏有效解决制约技术转让和产权化存在问题的政策支撑,没解决好域内高校机构科技成果转化中个人权益保障、风险承担顾虑造成的动力不足问题。政府颁布的《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老规定未涉及鼓励和催生多元化、市场化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时效性和适应性均有问题。
4、成果产业化和市场化方面,政府层面缺乏对“中试”环节政策、资金的扶持支持举措。中试孵化是高校机构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的关键环节,是科技成果研发与工业化生产的核心纽带。目前我市中试资金匮乏问题明显。一是企业对投入高、涉及面广、效益周期长、行业和产业性关键攻关环节的科技成果缺少资金投入意愿;二是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不愿涉足高风险的中试孵化;三是政府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科技创新中试试验的政策环境和条件不足。
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常州GDP含智率,建议:
1、强化政府引导,解决域内高校机构科研成果与我市需求的结构性矛盾
(1)政府更新科技创新发展思路。政府推动创新,要在自身思路改革创新上下功夫。一是改变过份追求“短平快”的创新驱动发展偏见,嘴上既要咬住“短平快”可转化和产业化的科技创新,心里还要规划引进、吸收、消化、再创造一批中长期重大原创性科技成果,手中更要久久围攻钉钉子,一茬接着一茬干;二是改变科研投入重本市、轻非市属单位的一贯做法,求其所在为我所用,瞄准世界前沿科技成果常州化方向,加大对国内外和域内外优势科研资源和基地建设投入,推动原创研究和应用研发双轮驱动,保证科技创新可持续发展。
(2)加强“政-产-学-研”互动,主动引领重要、重大科技创新。要继承弘扬改革开放初期九条龙大会战精神,政府靠前抢先主导策划,“政-产-学-研”多向交流紧密对接,问需问计于科研人员和企业主体,甚至用户和消费者,搭好市场和企业热点、焦点和难点经脉,找准科创需与求结合点,以问题导向牵头多方联手谋划科技创新短、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落实措施。同时要制定对我市要素资源优、影响力大、辐射力强的特色支柱产业发展战略,集中力量重点投入,推动几所政-产-学-研多方共建的国家重点实验室落地,为未来产业发展夯实技术支撑。
(3)培育“政-产-学-研”一体化科技创新体系。一是以实际措施鼓励企业集群与高校机构建立“共同研究中心”。借鉴东京和上海成功经验,在市、区层面优选扶持一批“政-产-学-研”共同研究中心,以土地、补贴等优惠措施,激励高校机构在我市做强研发能力,催生一批常州化重大原创性科技成果,共同发展知识经济为我所用;二是在优选具体项目的产学研主体和人才团队上下功夫。域内人才不足的,可面向国内外张榜招标组合团队招揽人才,力争纳才目的性明确,来者能用,用则有效。
2、着眼法律法规先行,为成果技术化和产权化的科研主体“放权”“松绑”
(1)专题深入调研涉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环节立法“放权”和“松绑”问题。一是从职称评价、服务体系、减免税收等方面立规激励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二是对勤勉尽责和决策责任做容错免责规定,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及其人员保驾护航;三是为在常高校机构(中央、省部属)科研人员成果转化股权分红等权益保护提供法律遵循;四是鼓励高校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及其运营激励机制,提升成果转化效率。
(2)市人大出台涵盖域内高校机构的《常州市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废止旧条例)。立法重点是借鉴上海经验,一是调动域内外所有高校机构科研成果转化积极性,用地方法律为其提供实操依据;二是着眼《条例》贯彻落实,在条款中明确各职能部门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所担当的责任和角色,保证法令通畅,共同推动工作进展。
3、完善成果产权化环节的专业服务链条,营造有效对接的科技成果转化专业、高效和市场化生态环境。一是政府搭建市场化运营服务平台,承担高校技术成果转化运营,海内外收购等工作,发挥资源配置对接资金功能;二是引进高端国际中介服务机构,健全市场交易各环节,带动相关行业发展;三是秉承“专业人做专业事”原则,引进及培养科技成果转化职业经理人。
4、加大“中试”扶持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为成果产业化注入活力
(1)设置中试科研项目及中试专项资金,加大对中试环节资助比例,以主体产业为重点,以关键技术应用为导向,建立中试公共平台群,培育主体产业群,鼓励企业集群创新联盟在产业园区建立共享中试基地,出台相应扶持政策。
(2)建立多渠道的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按国家相关规定为中试项目提供投融资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和民间资本参与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形成多元化的中试投融资新格局,为中试环节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同时,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加强监管和风险防范,鼓励科技保险业务等行业的发展,降低中试风险。
毛主席说:领导就是出主意和用人才。我们非常赞扬本届市领导更加重视人才工作的一系列举措。科技创新归根结底靠人才,而科技人才是流动迅速、高度活跃、弹性巨大的活资源,表现为哪里领导尊重人才,人才就迅速聚集到那里;哪里领导重视人才,人才就在那里充分发挥潜能。因此,怎样更加尊重和重视人才,如何扭转常州学霸等人才入不敷出的赤字局面,怎么使人才近悦远来,让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应该是编制常州十四五制造业发展的重头戏,也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常州GDP含智率的源头活水和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