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语 野生动物保护不容打擦边球!
近有报道说,虎年到了,南通一家动物园酒店专门设置了隔着玻璃与虎“同居”的“虎景房”,商家称是为了让公众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亲近野生动物。
一个“虎景房”设置,令笔者联想到了近来重播的电视剧《安家》中的一段情节,说的是主角之一的徐店长,为了客户之间的噪音争执投诉,居然想到了动用同学琴行沿街橱窗内展台,为学琴孩子提供表演舞台。此点子既能平息客户之间的矛盾,又不违反相关广告管理规定,更让孩子、家长,店主、顾客皆大欢喜!
这样的经营头脑,真令人佩服。至于上述所谓让公众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亲近野生动物之举,笔者认为,就有可能是酒店借动物园之名想打个擦边球用于招徕游客的噱头。其实,我国目前为避免将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作为商业性娱乐活动,已经限制娱乐化和商业化展演活动的扩散趋势。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展演主要是基于公众教育、物种繁育等目的,以有利于引导民众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也有利于保障公共安全。
根据2020年新修改实施的《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其中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省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尽管相关报道没有说明上述南通这家动物园酒店是否经过省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但一句“对照《野生动物园设计规范》,这种布局应属过度打扰、刺激老虎的行为,可能对老虎的身心造成伤害。”的说法就已经暴露了其法盲面目。这是因为既然本省已经立法明确规定,那么毫无疑问,省内所有单位或个人就必须遵守,至于有其它什么的《设计规范》,至少在江苏省内不能适用,毕竟有上位法在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