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我】人为损坏交通标志——该罚
湖塘古方路,从常武路至湖塘实验初中段,人行道较宽,为了解决停车难,有关部门把人行道分成三股道,靠近店面的是停放自行车道,靠近慢车道的是停放机动车道,中间是人行道(盲道),并在人行道和停放机动车道之间安装了交通标志(路障)防止机动车霸占人行道。
可是没过多久,有几爿店门前交通标志不见了。
请有关部门开展一次检查,作出严肃处理:
一、要求店家立即恢复复原状;
二、赔偿损失;
三、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