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全国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不断,已经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疏散步道、电梯等公共空间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国家应急管理部发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要求:“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步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规定的要按不同情况罚款或追究刑事责任。
天宁区怡康机电广场5幢甲、乙、丙、丁单元的门厅电子门锁不用,长期乱停放电动自行车,有的还停放在消防栓傍,丁单元705室二部电动自行车和一部自行车停放在7楼电梯傍安全出口处,甚至还养犬,他们的女儿牵着犬来看望他们时,把犬就放在安全出口处喂养,极不卫生,非常不文明。
电梯阻止器只有东边电梯按装使用,而西边电梯没有按装,这样电动自行车仍然可以进电梯按放在各楼层。电动自行车如此乱停放,谁来管!不要等出了安全事故,才来追查问责!!!
705室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安全出口处。
怡康机电广场5幢甲、乙、丙、丁单元门厅乱停放电动自行车。
705室喂犬的盆还放在安全出口处,极不卫生,非常不文明。
705室的女儿牵着犬来看望他们,把犬喂养在安全出口处。
很不卫生。
705室二部电动自行车和一部自行车长期停放在安全出口处,堵塞通道,这种不文明现象谁来管,恳请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及时纠正,为创建文明城市同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