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条例》能否得到有效执行,关键在人,不在狗
饭后沿街走一走消消食,是很多人的日常习惯,但散步时随处可见的人行道、绿化带内的宠物粪便,实在是有碍美观、坏人心情。对于宠物狗随地大小便的现象,有博友认为,可以通过在公共场所及小区绿化带内设立宠物厕所的方式引导宠物狗定点排便,降低绿化带内的“地雷”量。其理由在于,通过定点设立宠物公共厕所,不仅能引导宠物定点排便,也能方便保洁人员清理,更好地处理宠物粪便垃圾分类的问题,让城市环境更加整洁清爽。
这一建议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从可行性和实用性来看,修建狗厕恐怕并不能解决宠物随地大小便、宠物主人不及时清理的问题。且不说宠物公共厕所建立以后是否能得到长效维护,单就宠物非定点的排便习惯,就决定了这样的宠物公厕很容易被闲置,成为徒有其表的摆设。曾尝试过建设宠物公厕建设的地方,已出现这方面的案例:2013年,深圳市罗湖区在部分绿化带建设宠物厕所,2年后效果并不如意,公厕遭到狗狗的嫌弃,堆满了落叶长满了杂草。
深圳市罗湖区修建狗厕的行为就纯属于政府的好心做了“无用功”,既没有起到促进文明养犬的效果,还消耗了政府财政支出,浪费了纳税人的钱财。
那什么样的措施,才能真正推进《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养犬条例》)的落实,减少绿化带和人行道里的“地雷”?
笔者认为,文明养犬的关键,不在于培养宠物的排便习惯,而在于引导宠物主人的文明习惯。毕竟,文明养犬,指的是宠物主人要文明养犬;《养犬条例》的推行,也是为了让宠物主人更加规范自己的养犬行为。
不管采用哪种方式推进《养犬条例》的落地,其核心都在于引导宠物主人养成文明习惯。而习惯的养成,与其寄希望于自身道德约束,不如采取更严格的奖优罚劣措施,倒逼其规范养宠行为。
现在的社区大都推行网格化治理,完全可以将社区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处置职责压实、压牢,推进《养犬条例》的落地:
发现市民遛狗时未及时清理宠物粪便的,社区管理人员可以及时制止并予以惩罚,通过适当罚款、拍照公示或者降低其诚信积分的方式,让养狗人“不敢不清理”;发现市民坚持及时清理宠物粪便的,可以记录在册并定期公开进行表扬鼓励,也可以通过设置“社区文明养犬红名单”,评比社区“最文明狗狗”等方式,鼓励市民积极形成良好的养宠习惯。
与此同时,上级领导部门也应当对各社区推进《养狗条例》落地的情况定期“回头看”,并视情况将社区执行情况纳入社区绩效考核评估体系,适当对执行情况良好的社区给予绩效奖励。
养犬条例能否得到有效执行,关键在人,不在狗。希望通过修建狗厕的方式推进落实,实在是有些本末倒置了。《养犬条例》推进的重点,应当放到对宠物主人的引导、对社区责任的压实和领导部门的推进等方面。当宠物主人真正感到“不敢不清理”的时候,《养犬条例》推行的目的也就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