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事件法院判决的根据是,传媒公司仅成功直播3场,而合同约定应播16场。其次,明星陈小春在直播出问题后,后续仅由其助理直播,未成功履约。由此可见,法院是根据合同约定次数做的判决,而非直播应达到目标效果。该传媒公司若认真履行直播次数与明星安排,那即使明星主播卖货“翻车”,商家也是难以追责的。
电商卖货的流程中三大环节非常重要,分别是销售、选品、供应链。其中,直播便是强有力的销售支持。主播们比拼的是带货能力,而不仅仅是个人名气。在直播带货最火爆的时候,各路明星纷纷“下海”,以为靠自己的流量便可轻松变现。看似繁盛热闹,实则充满了美丽的泡沫。粉丝们多是围观为主,造成实际销售差强人意。一些明星动辄上千万元、上亿元的销售,实则一大半都是刷单,不能当真。李湘,杨坤,许君聪,曾志伟,小沈阳等,光这两年带货翻过车的明星就多的数不过来。
除了自身带货能力不行,许多明星的从业态度也有很大问题。打开不少以明星名字命名的直播间已难觅偶像踪迹,多是其助理代播。由此可见,如陈小春这样拿了钱却让助理直播的事件并非个例。助理的影响力怎么可能跟明星本人相比?由此带来的直播带货“爆雷“也就在意料之中了。
反观电商头部主播李佳琦的直播间,便可发现他拥有许多自己带货的技巧。他情绪饱满的介绍,一直兴奋快节奏的状态,快中有慢的劝告粉丝理智消费,设计有趣的直播实验环节,展开护肤小课堂等等。术业有专攻,李佳琦的销售成绩便是他不断努力钻研的卖货能力的体现。
回顾2021,直播行业开始褪去“高光”,每隔几个月便有违规主播被管理整治。商家也应该开始理性看待明星带货,否则就会轻易陷入虚假繁荣的泡沫中,成为被平台和明星收割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