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政策的号召,我国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被提到一个新高度,并取得了丰硕成果,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一些数十年前还很少见的野生动物又回到了乡村乃至城市。可在欣喜之余,人类也面临新的挑战。
近日,河南省南阳市一对夫妻,因自家的庄稼大面积遭到野猪糟蹋,猎杀了8头糟蹋自已庄稼的野猪,被法院以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与热议。除了毁坏农作物,野猪伤人和野猪进城也在多地发生。“人兽矛盾”频繁出现的当下,如何与动物、尤其是与行为更不受控的野生动物和谐共生,仍需要不断探索。
国家林草局介绍,随着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自然保护区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等系列工程实施,野生动物栖息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不断增长、觅食等活动范围扩大,导致致害事件日渐频繁,已成为致害范围最广、造成损失最严重的野生动物。频繁出没的野猪对农作物造成了损失,甚至威胁到人身安全。保护野生动物固然重要,但不能一味地靠情怀去保护,而是要理性探究,寻求维护人类利益与保护野生动物的平衡点。
野猪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但野猪不是濒危物种,也没有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因此,在一些野猪泛滥成灾的地区,可以在有关部门的统筹下,予以有计划、有步骤的适当狩猎。
解铃还须系铃人。要预防农民猎捕野生动物,归根到底还是要地方认真落实国家法律和政策,让受损农民对被毁农作物抱有得到补偿的指望。政府层面在逐步推进规范捕猎野猪的计划的同时,更要着眼于人与野生动物的长期和谐相处,需要不断探索野生动物就地保护的新思路、新策略,寻求最优方案,切实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