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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 和谐共存

龙城筱和 最后编辑于 2021-12-11 00: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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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河南省南阳市一对夫妻因猎杀糟蹋自家庄稼的野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这一起极端事件仅是野猪毁物伤人事件的一个缩影。当野生动物和人类生命财产安全发生矛盾时,如何妥善处理好人与野生动物乃至整个自然的关系就愈发显得重要。

一方面,人类的诞生、繁衍和发展离不开以地球为核心的生物圈。亿万年来,大自然总是在默默地无私奉献,从原始社会茹毛饮血、兽皮蔽衣、洞穴居住,到现代社会第一产业中的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都与自然息息相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自然是人类的衣食父母,没有大自然,人类就无立锥之地,更无生存之可能。因此,保护自然环境,杜绝滥杀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休戚与共的家园。近年来,偷猎藏羚羊、非法猎取象牙等现象层出不穷,针对这类违法犯罪行为,法律理应长出锋利的牙齿,将违法者绳之以法,绝不姑息,以儆效尤。

然而,另一方面,保护野生动物亦不宜矫枉过正。上述“猎杀野猪事件”就不属于偷猎行为,而是守卫人类的安居之所,因此不宜与偷猎行为等而视之。相关部门可以因地制宜,在野生动物出没处建立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将其与人类聚居地做出一定程度的隔离,既避免野生动物扰民事件的再次发生,亦使野生动物免于遭到人类“毒手”的厄运。同时,野生动物在相对安全的保护区里,摆脱了人为的干扰,回归到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原始生活状态,也有利于种族的繁衍和壮大。

正如美国思想家梭罗在《瓦尔登湖》中所描述的,与“禽兽为邻”理应是人类之幸事,而不是两败俱伤的惨事。切盼人类与野生动物得以共享地球母亲的丰厚馈赠,共沐阳光雨露,和谐共存,天长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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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评论

  • 和谐共存是目的,有效措施需跟上。
    2021-12-11 08:09:45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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