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静安公安分局南京西路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的案件。嫌疑人为一名女子,在“跳槽”过程中因年纪偏大找工作屡遭拒,便花300元找人制作了一张假身份证,将年龄改小11岁,所幸被及时发现。虽然只是改了改年龄,其他的信息都没变,但是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日前,上海静安警方依法对这名女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警方提醒,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证件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广大市民切勿心存侥幸。(来源法制日报)
在职场,在婚恋场,伪造身份证涂改年龄偶有所闻。这位大姐自已给自已减去十一岁,也是想抓住"青春的尾巴"好谋个职业养家糊口。曾经劳务市场供大于求时,三十五岁成了许多求职者迈不过去的坎。后来出坝了招工难现象,许多企业把求职门槛不得不放低,四十五岁成了一道求职的杠杠。这有时还是引发非议,有的网友甚至认为,求职的年龄界线,当以是否到了退休年龄和非退休年龄为分水岭。不分青红皂白不论年龄要求,这多少涉及矫枉过正之嫌,新入职的员工,年纪轻接受新事物快,腿脚也灵便,进入角色快。资本是要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不可能叫企业办成类似福利院养老院。
但企业在招工时的年龄要求还是要提倡灵活性。我比较赞同有的企业招工条件,″有工作经验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员工的工作经验,就是员工的价值体现。员工"自带经验″入职,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给企业创造许多"附加值″。当然,不少企业在技术含量比较高的岗位,可以做到″有工作经验者适当放宽年龄",而对一些技术要求不高的岗位,依然侧重"年轻化"。其实,员工的工作经验还体现在熟练度上,而熟练度是效率的保障,效率能够出效益。这位大姐伪造身份证是违法的,理应得到惩处,但愿她今后不因年龄偏大还可以找到″对口工作″,即使是职场小白还有企业能够"务实″地给她提供一个″发挥余热″的岗位。关键是大姐和减去十一岁的大姐是否一样胜任应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