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肚量”与“度量”的考量
吴下阿蒙
近日,湖南长沙的康先生因为吃得多而被自助餐厅“拉黑”引发热议。据媒体报道,康先生是一名美食主播,每次去自助餐餐厅消费时,都会进行直播。而“拉黑”康先生的这家自助餐厅,明确表明了“尽情享用,请勿浪费”。康先生认为自己虽然吃的多,但没有浪费,认为自助餐厅不让进是歧视他们吃的多的。而自助餐厅方也表示,自己是私人企业,消费不起康先生的胃口。
乍一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好像无所谓对错,双方的理由都说得过去。但笔者看来,自助餐厅还是少了一点点“度量”,既然康先生有“肚量”,作为自助餐厅也应该拿出“度量”。毕竟作为消费者,康先生遵循了店家的规则,没有浪费。那么餐厅也应该遵守自己制定的规则,即保证顾客尽情享用。这里面其实是有一种契约关系在里面的,康先生就然没有“违约”,餐厅就不该“爽约”。
这其实是一场“肚量”与“度量”的考量。作为自助餐厅,打开门做生意,哪有害怕顾客能吃的道理。当然约定“不能浪费”,并且对存在的“浪费”现象做出一定的限制,这是可取的更是必要的。但是如果顾客没有浪费,就是有那样的“肚量”,那么就没有理由拒绝顾客的消费。毕竟既然承诺了是“自助”,就应该守信誉,容纳不同“肚量”的客人,毕竟也不是每个客人都那么能吃。作为餐厅还是应该一视同仁,不能有任何的歧视。
诚然,商家有自主经营权,可以自主的选择为哪些消费者服务,但自主的前提是必须合情合理合法。作为自助餐厅,公开经营,向所有消费者提供服务,就应该要做好准备,拿出“度量”保证顾客吃饱吃撑。康先生作为消费者,觉得自己“肚量”受到歧视,决定曝光此事,说明也还是对餐厅没履行契约表达不满。不过话又说回来,作为美食主播,暴饮暴食不仅不雅观,对身体健康确实也不好。在此,笔者也奉劝双方,不妨一边收收“肚量”,一边放放“度量”,那样或许会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