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由理,追究不该
只要是一个单位、一个部门,都应该有自己的工作行为准则,这是保障一个集体正常运转的基本条件。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不论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都应该有自身保障运转的一套规定,这是必须的,并且也应该是光明正大的,除非你这套规定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不可见人。
内部文件外泄本不应该成为新闻。如果一个单位怕内部文件外泄,这只能说明这样的规定与国家法律相冲突,侵犯了员工应有的合法权益,或者不符合社会公序良俗,所以你才怕员工将它外泄出去。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是不应该外泄的。如果一个公司的内部文件涉及到机密问题,比如是单位自身的核心利益所在,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等等,这个当然不应该被泄露,这样的追究也是有法可依的。但是仔细看看国美控股集团的规定,与技术保密无关,只是公司内部纪律性的规定。员工将它传播出去,本意也许是让网民来看看,让大家都来评评这个理。是非曲直,自在人心。如果内部规定身子正,就不怕被别人给念歪了经。相反,你却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这就是我公司的制度。要遵守,你就留下;不想接受这样的约束,悉听尊便。企业这样一硬气,反而会获得大家的点赞。
如果自身规定有问题,不管你怎样想尽办法藏着掖着,终究纸是包不住火的。到最后,搬起石头还是砸了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