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则新闻,是人民网11月4号,说的是在重庆,阳先生28岁,是孩子王儿童股份有限公司的监察员,负责监督门店的运营。今年阳先生结婚,婚宴邀请了熟悉,一起工作两年半23名同事,收取同事礼金4389元。之后,有同事举报他涉嫌谋取不正当利益,领导要求阳先生退还同事的礼金。阳先生将礼金退还后,又被公司处罚。公司建议阳先生离职,阳先生表示可以离职,但希望公司还自己一个清白。清白的来到公司,清白的离开公司。
这个清白就是阳先生是否涉嫌谋取不正当利益,其实,只要操办过婚姻的人全知道当今喜宴成本的,譬如前阶段参加我们王先生公子婚礼,中档水平,婚宴大概每桌5000左右,酒用国缘,加香烟,红包,位坐成本大约每人至少700左右,当然,这是我们苏南地界,在重庆可能低些,但至少不低于500元每人的。至于礼金,以前我在单位,十五年前就是就财务统一收送,去的收200,不去出100元当贺礼,其乐融融。
经济账全会算,看官心理也有本账目,但这不是今天春风老师看了新闻要表达的层面,这里面有三个方面,值得我们讨论。
第一、是阳先生作为公司监察员,可以邀请同事参加婚姻吗?是不是涉及利用权力收受礼金,从而影响正常监督,我们姑且不论金额多少,在这里,人民网记者也咨询了律师,查阅了孩子王公司条款,是没有这一条内容的,作为阳先生婚礼,希望相熟的同事,门店经理一起参加,也是情有可原。
第二、事后同事举报行为是正义还是邪恶?看到身边伙伴结婚大喜,正常人全是报以祝福,如在阳先生婚前,收到请帖,提醒杨先生你作为监察员,要注意影响,不要邀请平时工作交集利益方,这应该点赞,可大餐吃了,喜酒喝了,喜烟拿了,事后来个举报,这未免太小人。
第三、公司以阳先生涉嫌谋取不正当利益,要求退还礼金,进行处罚,最后还要求离职是否合法?从杨先生的行为和经济账来看,即使阳有谋取礼金的心,但最终没有得利,反而亏本,当然,如私下有勾结则可调查。所以,从面上看,这个谋取不正当利益是不存在,既然不存在,那后面处罚,离职也就无从说起。
这件事发生后,作为有些骨气的人,也不会再呆在这公司,阳先生现在要的只是一个清白,春风的建议是按照劳动法,可以去申请仲裁或法院起诉,而作为孩子王儿童用品公司,更要反省自身,一个有着人情味,有着温暖的公司才是有凝聚力的公司,制度无外乎情理,这个案例,群众是看在眼里的。
一个没有爱,缺失人情味的儿童用品公司,怎么能够站在婴幼儿,孩子父母立场来设计,开发产品,怎么能为家庭送去关怀,从这事,我不看好孩子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