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个案例:老人有4个子女,长子距离老人比较近,其他3个子女距离较远,很少回来看望老人,老人就想着指望长子养老,把房产赠与给了长子,可是不久长子因病去世了,那么,长孙是否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其他3个子女未得到老人的房产是否可以不赡养老人?
首先,作为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所以未得到老人房产的3个子女不能免除赡养义务。
其次,长孙是否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也不是看他是否直接或者间接从老人那里得到了财产,只有在长孙有负担能力,且老人没有其他子女或者虽有其他子女但无力赡养老人的情况下,长孙才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