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空作业者筑牢保险锁链
作者:杨鑫
我国《宪法》规定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放在首位。“生命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维持生命、维护健康安全利益、生理机能正常、维护健康利益的权利,是我国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人身权利。”近日,浙江杭州滨江区公寓楼内,一高空作业者未采取安全措施,徒手翻出窗外维修空调外挂机,随手又翻入屋内。这种行为看似基于熟练,是老手所为,实则罔顾安全,必须杜绝。
提高劳动者人身安全意识是保障工作者生命健康权的根本措施。如果高空作业者不主动系上安全锁链,任何保障制度都是一纸空文。从此次事件来看,该高空作业者工作时并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徒手工作,可见其生产安全意识淡薄。正因此,保障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便是着眼安全健康教育,提高高空作业者的防范意识。相关公司要出台措施,强制员工使用安全工具进行工作;安全普及教育要惠及到每一个人,借助互联网和新媒体推送相关文章、录制安全记录宣传片,力求全方位覆盖。
安全锁链扣上后必须抓牢抓实。我们要看到,这位维修工的行为并没有受到任何形式上的阻拦,足可见该公司并没有认真践行《高空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关于“高空作业必须设有现场安全监护人,安全员、负责人如发现高处作业施工人员不按规定作业时要立即指出,责其改正;经指出仍不改者,有权立刻停止其作业”的硬性要求。事发后,该公司并未及时承认错误,而是直接作出决断,停职相关人员,颇有掩人耳目之嫌。针对这种现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对违章违法公司严肃处理,要求整改。维修工人徒手作业,显然“惯犯”需要安全教育处理,其所在公司也难辞其咎。
保障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有关各方应采取行动,积极稳妥开展工作,统筹推进相关措施施行,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给高空作业者系上一条生命安全保险锁链。锁链的一端系着高空作业者,另一端系着挂念他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