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4日,因高铁规定不允许携带鲜活农产品上车,在浙江永康南站上演了男乘客当场踩死螃蟹的闹剧,引发公众热议,支持高铁乘务员者有之,谴责男乘客者亦众,一时众说纷纭,不绝于耳。笔者认为,“高铁螃蟹事件”的迅速发酵,本身就体现了当下公众对于人性化执政的关注和期待。
诚然,高铁乘务员遵守2019年新修订《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规定》,进而秉公执法,坚决要求铁路进站乘车严禁携带危害列车运行和公共卫生的物品,其中包括除导盲犬外的其他活动物,活螃蟹自然也包括在内。从这一层面而言,笔者要为该乘务员的恪尽职守而点赞。
然而,当男乘客当场踩死螃蟹之后,乘务员竟然允许将“死”螃蟹带上高铁,这又违反了禁止携带“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的规定。孰不知,因为螃蟹的食腐性特质,死螃蟹对于公共卫生的危害可能远比活螃蟹大,其散发的腥臭味以及迅速繁殖的细菌可能给其他乘客带来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和危害。因此,在第二层面上,这位乘务员只是机械地执行规章制度,从“活”动物和“死”动物的表象去执法,却未能从深层理解规定,更未能真正照章执法。按照这位乘务员的执法思维,是否下次乘客就可以携带死老鼠、死狗、死猫坐地铁了呢?这个逻辑漏洞就会贻笑大方了。因此,作为乘务员的执法者亟待提高自身的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对于规章制度的理解能力,务必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合理妥善地解决问题。
就第三个层面而言,铁路管理部门不但要立法,规定各类严禁物品,更要人性化执法,在保证列车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尽量为民众方便快捷地乘车打开服务之门。因此,铁路管理部门应该为这位男乘客提供其他的选择,比如将螃蟹暂时寄存在火车站,由其亲友取回;或者代为邮寄快递,收取小额的服务费等。相信如果有这样个性化、人性化的服务,男乘客也会欣然接受,而螃蟹也不至落此惨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