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共债共签”,共同债务原则上需要共同签字,或者反过来说,共同签字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当然,这个“签字”的时间,包括举债的当时签字,也包括事后的追认;“签字”的形式,包括书面的,也包括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的确认。
2、虽然是一方经手的、也未经过另一方事先或者事后的确认,但该举债的金额小,可以推定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
3、一方经手的、也未经过另一方事先或者事后的确认、举债的金额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