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硬执法不合法理伤民心
多年前,上海李先生花了1.1万元买了一棵香樟树种在自家院内。几年后树影响了自家采光,便把树移栽至院外。由于树生长茂盛,仍然遮住自家阳光,李先生想修剪树。他打电话给区绿化部门,得到的答复是“我们不管”。随后李先生就请人帮忙修剪。然而让他意想不到的是被人举报,城管部门认定是私自砍伐,开出14.42万元的罚单。
这样的处罚,让李先生无法接受,也引起网友热议。自己花钱买的树自己修剪,却被判为违法。城管部门的解释是:这棵树虽是李先生自己花钱买的,但现在移栽在公共绿地上,根据《民法典》规定:“建筑区城内的绿地属于公共个绿地”,树木附着在绿地上生长,因而这棵树与小区里的其他树木一样,也属于业主共有。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规定,修剪树木应提出申请,由绿化养护部门修剪,因而李先生自行修剪属于违法行为。笔者认为,城管部门的说词貌似有礼,其实是强词夺理。
其一、关于树的归属权问题。虽然《民法典》规定,建筑区域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民法典》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也就是说李先生花钱买的树是属于私人财产,虽移栽至公共绿地上,但产权并未移交,仍属于李先生所有,并非属公共所有;
其二、关于砍伐问题。树木砍伐按常理来说应该是:从树木根部砍伐,从此不再生长而消失。但从现在现场来看,树已长出新枝,李先生的行为只能认为是过度修剪,而并非砍伐;
其三、关于违法问题。李先生几年前把树从院内移至院外,没有任何一个部门对李先生进行普法宣传,指出树移栽至公共绿地产权会有变化。现在修剪了,城管部门搬出文件条条框框以判李先生行为违法。请问这些条条框框向市民宣传过了没有?市民是否知晓?如果市民不知,让市民承担责任有失公平。
强硬执法不合法理伤民心,愿社会多一些包容和温度,让类似的执法不再重演,使人们生活得更加和谐美好。